明年成都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将一律实行银行代收

29.12.2013  13:46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教育局了解到,2014年1月18日至2月28日是成都公办中小学春季学期正常缴费的时间。六城区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除自愿入伙费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一律实行银行代收,学校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收取现金。

        记者了解到,目前,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中考报名费和住宿费这两项。中考报名费由各区(市)县教育考试机构向初三年级毕业、自愿参加高中阶段教育升学考试的学生收取,每生60元。住宿费限六城区学校收取,并按住宿类型规定了收费上限:未改建宿舍上限为每生80元/期,1998年后改建宿舍为200元/期,1998年后新建为350元/期,公寓化管理的为600元/期。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包括自愿托管费每生每期62元、自行车自愿停放费每生每期12元、自愿入伙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教辅材料费。其中,托管费和自行车停放费均限六城区范围内学校收取。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按学校类型不同学费也不一样:省级及以上示范高中的学费为460元/生·期;市级示范高中学费为340元/生·期;一般高中和农村高中的学费分别为280元/生·期和200元/生·期。高中毕业会考费一般科目为5元/生·科,计算机科目为6元/生·科,课本预收费为300元/生·期,作业本预收费为30元/生·期,学校按学期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自行车自愿停放费六城区12元/生·期,县域10元/生·期,乡镇5元/生·期。

        市教育局强调,各区(市)县、各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规定项目之外的任何费用。为确保家长知情,学校要在校园显著位置设置教育收费公示牌。

        记者 王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