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共机构节能计划出台 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2.5%

28.03.2018  20:33

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新能源汽车应占更新车辆比例不低于35%

  省直、市(州)直机关80%以上建成节水型单位

  推进节能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改造既有建筑40万平方米以上

  记者3月27日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我省日前出台了《四川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明确我省公共机构今年应全面完成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2.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人均水耗同比下降3%的目标。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计划》从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回收、推进节能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推广新能源汽车、抓好能源审计工作等多个方面,对今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记者梳理发现,在去年部分省直部门(单位)试点的基础上,今年《计划》进一步强调要引入新能源汽车进机关,要求新能源汽车应占更新车辆比例不低于35%。同时,要求积极推动各级公共机构加快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省直机关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试点工作成效。

  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回收也是《计划》重点内容。截至去年底,我省96家省直机关已按要求全部启动垃圾分类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我省将深化省直部门(单位)和成都市、德阳市、广元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其他市(州)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研究形成省直机关有害垃圾暂存处置机制。

  同时,我省还将建立垃圾分类监督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实施分类质量评估和工作考核,并争取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对垃圾分类推进有力、绩效明显、分类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计划》量化了其他工作目标。如大力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省直、市(州)直机关80%以上建成节水型单位,省直、市(州)直事业单位30%以上建成节水型单位,推动月均取水量2000吨以上的用水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和供水管网改造;大力推进节能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改造既有建筑40万平方米以上;推动能耗高的中央空调、数据中心等设施设备改造,改造数据中心10个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印制《计划》的同时,还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本级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每年定期向社会公示本地区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对年能源消费量达5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电力消耗20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分步骤有序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到2020年底,各地区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达到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标准(国家级或省级)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记者 钟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