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精神是否落实?成都市纪委本月起将重点抽查

13.05.2015  11:40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王玥) 各地各部门“三公”经费有无违规使用?是否存在公车违规配备、使用?领导干部有无违反八项规定?13日,记者从成都市纪委获悉,本月起,成都市纪委将派出3个检查组进行重点抽查。

日前,成都市纪委印发了《2015年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其中提出,成都市纪委每月将派出3个检查组进行监督检查,每个检查组每月抽查1个区(市)县和1个市级部门,“组长由成都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担任,成员由成都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协作组、财政局、审计系统抽调人员组成,并邀请成都市纪委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参加检查”。

监督检查的单位是随机选择的,内容主要为三个方面:‘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车配备使用情况和领导干部遵守有关规定情况。”据成都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培训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及差旅费等支出情况;公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公车配备、公车管理使用、车辆维护等方面的情况;领导干部遵守有关规定情况,重点检查领导干部遵守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承诺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情况。

据悉,在检查方式上,采用查阅文件资料、调阅财务资料、开展暗访检查等多种方式,其中调阅财务资料方面,区(市)县要查阅区(市)县党委政府办公室和1个区(市)县级部门、1-2个乡镇(街道)“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市级部门要查阅及1-2个下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成都市纪委表示,在检查完成后,检查组还汇总检查情况并向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通报反馈,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时限和要求。

根据该方案,检查结束后填写问题台账,并于5个工作日内,向成都市纪委报送检查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工作意见及建议等。同时,各检查组要在不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前提下开展工作,“不听取被检查单位工作汇报”。方案中还要求各检查组要带头坚持厉行勤俭节约,特别是在车辆、用餐、陪同等方面更要严格要求。

在监督检查的结果运用上,成都市纪委每月将汇总监督检查情况,并通报市级各部门和区(市)县,每季度还要汇总监督检查情况,分析评估作风建设形势,向市委专题报告。同时,成都市纪委还将建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台账,市级部门和区(市)县整改检查反馈问题情况,纳入被检查单位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专项考核,而各检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对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的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