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出台“八个一律”规定强化公安反腐倡廉建设

27.02.2014  21:06

                 

2月27日,四川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学习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精神,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侍俊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侍俊厅长指出,2013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完善教育引导,强力推进制度建设,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严查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了我省公安队伍始终纯洁,为各项重大安全保卫任务圆满完成和全省公安工作科学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就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侍俊厅长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筑牢织密反腐倡廉的篱笆。 要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并抓紧健全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监督制约机制,要把提高制度执行力摆在重中之重,着力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形式主义等问题,自觉用制度规章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厅党委制定的“八个一律”规定,如有违反严格按规定处理。 二是要狠抓领导班子建设,严格履行带队伍管队伍的职责。 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秉公用权,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形成反腐倡廉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要动真碰硬。必须坚持严字当头,敢抓、敢管、敢于负责,对于队伍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硬起手腕,铁面执纪、一查到底,严明纪律、以儆效尤,刹歪风、树正气,形成不敢越雷池半步的强大震慑。要务实尽责。严抓队伍管理,严格要求就是对民警最大的关爱,队伍出了问题,民警受到党纪国法追究,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是要严格执行党纪国法,用铁规禁令打造铁的队伍。 要严厉查处队伍中发现的腐败问题,不论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务多高,都要严肃追究、严厉查处,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要强化监督,组织督导组,整合各种监督力量,及时发现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努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法治轨道内行驶,最大限度地使民警不犯错误、少犯错误。要强化整改,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克服就查处论查处的倾向,帮助有关违纪违规当事人及所涉单位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源头、摸清症结、弄清本质,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真正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机制。 四是要大力加强队伍管理,不断提升队伍建设新的水平。 要加强以忠诚为核心的思想政治教育、警示教育,充分发挥英雄模范的典型示范作用,不断增强队伍战斗意志和工作热情。要及时排查发现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教育挽救,坚决防止民警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要对近年来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找出容易发生的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地措施,加强重点管理,坚决防止问题重复发生。

侍俊厅长强调,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更新理念、完善机制,不断将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 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一案双查”制度,进一步纯洁公安队伍。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不仅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二是要健全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坚持阳光作业。 深化公安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方式,简化审批手续,加强内外监督,坚持“阳光作业”,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 三是要开展协会组织和掩护性企业专项清理,铲除滋生腐败土壤。 要在进一步开展和巩固各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公安机关的各种协会组织和掩护性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明确责、权关系,堵塞漏洞。 四是要改革创新社会评价体系,促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进一步改革社会评价体系,注重测评结果运用,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公安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的新变化,进一步完善违法违纪和案件举报方式,切实做到及时、畅通,充分保护举报人隐私和权益。

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李邵林代表厅党委,总结回顾了2013年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由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吴健主持。在家厅党委成员,正、副厅级侦察员,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党委成员,各部门、警种主要负责人,专业公安局(处)长,基层所队长,全体纪检监察、督察、审计民警分别在主会场和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