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全面统筹宣传《四川省扶贫开发条例》

02.06.2015  20:19

南充市委、市政府站在政治、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贯穿全年,有效推动了扶贫开发工作有法可依、依法推进的进程。

一、加强学习宣传,确保《条例》精神进村入户

市委成立了以市委书记李仲彬任组长,市委向东、市委常委廖伦志和副市长林建国任副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台了《学习宣传扶贫开发条例》的通知,将《条例》纳入《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纳入《定点帮扶方案》,并要求全市上下开展集中学习、座谈讨论和个人自学活动和“七个一”宣传活动。即制作一批宣传标语,开设一期橱窗专刊、开展一次交流座谈、开展一次走访慰问、开设一网络专栏专栏、制作一本宣传画册、一批政策宣传单),通过媒体报道、专题宣传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向社会各界宣传《条例》。截止目前,在高速路、城市重要位置、扶贫重点乡镇及村社制作固定标语118条;开设一期橱窗专刊10个;组织相关各方面代表、老同志参加的专题座谈会10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扶贫工作的意见建议100余条;深入各帮扶村及贫困户家中开展走访慰问10次,向2000余名重点贫困群众宣读讲解条例;在市扶贫开发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开设网络专栏,在《南充日报》、《南充电视台》、《中国经济网》等媒体进行重点宣传报道;制作了一批宣传画册200余本和政策宣传单10000张,在重点节点发放到贫困群众手中,确保了《条例》精神进村入户,深入人心。

二、结合《条例》精神,确保脱贫解困实效

重点宣传《条例》精神。按照《条例》规定,实行开发式、开放式、救济式扶贫相结合,完善与农村扶贫制度相衔接的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救助和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力争做到贫困人口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将。目前,已将3000本《条例》发放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重点贫困乡镇和1290个重点贫困村,将《条例》精神传达到68.3万贫困群众。

重点宣传我市脱贫举措。根据市委李仲彬书记“举全力之力,打好扶贫攻坚战”的要求,重点宣传了我市坚持“产业扶贫、基础扶贫、新村扶贫、能力扶贫、民生扶贫”五大工程,到2018年底,国贫县全部脱帽,68.3万贫困群众全部脱贫,与全国、全省同步小康的具体举措。

三、注重考核奖惩,确保《条例》有力实施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把《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纳入《南充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细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签定了《目标责任书》,由9个常委带队,在年中、年底对《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进行考核、总结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