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源头治理 转变发展方式 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四川省农业厅厅长 任永昌
(2015年4月17日)
尊敬的曲木史哈副省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今天在广元市召开现场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史哈副省长亲临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作简要发言。
一、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农业系统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狠抓生产、收贮运、生猪屠宰等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严守不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底线,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总体合格率连续三年保持在98%以上, 2014年达到99.5%,其中菜果茶等合格率99.2%,肉蛋奶、蜂蜜、鱼虾等合格率99.9%。突出抓了六个方面工作。
(一)创新监管举措。 在全国率先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目前,已有33个县和广元市被认定为监管示范县(市),还有55个县正积极创建,成都、南充、广安正整市推进创建。在全国率先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目前有132个县的2986个产品入驻该系统,使用追溯码1亿多张,接受网上查询125万次。初步实现畜禽免疫标识和动物疫病追溯管理,年使用追溯标识7100余万套。开通省级动物检疫信息平台,实现检疫合格证明联网出证。
(二)治理突出问题。 针对高毒农药、“瘦肉精”、假劣农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长年保持高压态势,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去年检查农资企业16.7万个(次),快速检测“瘦肉精”、三聚氰胺、孔雀石绿等247万批(次),查处案件5563件,取缔无证照企业379家、吊销证照122家,违法使用高毒农药和禁用兽药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推进标准化品牌化。 累计制修订省级地方标准1029项,建成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县23个,创建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小区(场)157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0个,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小区(场)444个。累计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317万亩,认定无公害畜产品产地763个,遂宁、眉山、巴中、广元四个市整市认定为农产品产地无公害化市。建成绿色食品基地1824万亩,累计认证登记“三品一标”产品5154个,居全国前列、西部第一。
(四)防范风险隐患。 目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类别涵盖菜果茶、粮油、肉蛋奶、蜂蜜、鱼虾等大宗消费农产品,农兽药、肥料、饲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指标涵盖农兽药残留和“瘦肉精”、孔雀石绿、重金属等有毒有害及违禁物质;范围涵盖全省主要城区、种养殖基地、屠宰场和收奶站;年检测样品量达到261万个(次)。生猪屠宰监管职责移交后,农业系统积极落实官方兽医驻场制度,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全年无害化处理病死猪60余万头。
(五)健全工作体系。 监管检测体系从无到有。目前,全省21个市(州)、151个县(市、区)建有或明确了监管机构、4238个乡(镇)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牌子,21个市州和149个县建有农产品质检机构,现有专兼职人员1.7万人,部分村社设有监管服务公益性岗位。同时,监管范围由“菜篮子”产品扩展到所有食用农产品,监管链条由生产环节延伸到收储运和畜禽屠宰领域,监管工作常态化开展,基本形成“管寓于产,产促进管”的工作格局。
(六)构建制度机制。 我省先后颁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农产品市场准入、监管示范县创建等工作指导意见。农业部门构建以“生产管控、风险监测、质量追溯、综合执法、应急管理”为核心的制度机制框架。农业和食药部门合力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构建检测资源共享和监管执法联动机制。目前,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主体、地方法规规章为补充、规范性文件相配套的法制体系初步形成。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从基础抓起,从基层发力。
(一)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 控制风险是质量安全监管的首要任务。要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深化专项整治,化解风险隐患。种植业重点解决好菜果茶限用农药使用,积极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同时加快治理产地污染,在5个县继续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控试点;畜牧业重点抓好“瘦肉精”、兽用抗菌药整治,严格执行兽药处方制度,有效解决滥用抗生素问题;水产品重点监控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使用;畜禽屠宰重点抓好定点屠宰准入条件执行,严防私屠滥宰、销售病死动物行为;收贮运环节重点监管非法添加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强化执法监管,实行检打联动,严惩违法犯罪行为,让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律责任,不敢、不能、不想以身试法。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惩戒违法者,约束监管者,保护消费者。
(二)突出标准化生产,转变发展方式。 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是质量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以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为重点对象,以“菜篮子”产品为重点产品,大规模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活动,将标准化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积极推行病虫害统防统治,推广绿色防控、健康养殖等安全技术,严格管控农药、兽药、饲料、肥料使用,特别要逐年减少农药和肥料使用量,力争到2020年实现零增长。稳步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深入挖掘农产品地理标志,满足消费者对农产品多样化、精品化需求,努力构建优质农产品市场保护机制。
(三)突出产地检测,严把准出关口。 落实与食药部门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县级农业部门统一监制产地证明票本,规范格式及内容。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常态化开展农产品自律性检测或委托检测;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物及产品,督促养殖业主主动报检,监督机构强化产地检疫。生产经营主体对合格产品出具产地证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乡镇做好准出检测服务、产品质量核查、产地信息核实。
(四)突出制度建设,推进社会共治。 健全制度机制、落实责任是监管工作的关键。要建立更为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完善部门监管、企业管理、公共查询三大平台,实现优势农产品“带标上市、过程可控、质量可溯”。严格执行饲料管理规范,完善农药、兽药、生鲜乳质量“黑名单”制度。加大舆论引导力度,普及质量安全知识,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的监督作用,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五)突出条件保障,提升监管能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起步晚、欠账多、底子薄,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都难以适应目前监管形势需要。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综合执法体系,推进乡镇监管服务站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加强村组协管员力量配备。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完善质量检测、质量追溯、执法装备等硬件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研究。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编制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十三五”规划,通过项目建设,改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机构履职、有人员负责、有能力干事、有经费保障”。
总之,我们一定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细化职责分工,突出工作重点,积极主动作为,落实监管责任,为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