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0年要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

10.07.2020  19:40

  7月9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半年工作会。

  新华网成都7月10日电(钱泓睿)7月9日,四川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召开半年工作会,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并就生态环境系统业务能力建设工作作动员部署。会议指出,2020年要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确保优良天数率稳中有升,全面消除国省考断面劣Ⅴ类水体。

  据介绍,四川将推动出台《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细则》,持续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属地主体责任。推动出台省、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全面构建上下贯通、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大环保格局。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市(州)考核方案和评分细则,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同时,将科学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三年提升行动计划”,明确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州)政府责任事权,统筹整合好各类资源、资金、项目。加强与重庆市联合协同立法。强化《四川省油气开采含油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等重点领域环境标准研究制定。

  要建立四川省重点项目推进和投资运行“红黑榜”通报工作机制,加大简政放权支持力度,对电子信息、优质白酒等重点产业,继续实行环评审批权限局部下放;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率较好区域的重点项目提前介入,探索试行更大范围环评预审,为项目实施争取更多的发展空间和环境容量。要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加快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各项举措。

  会议要求,要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2020年年底前全面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其中,“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必须确保完成,已经完成的指标要保持持续向好,不能倒退变差。

责任编辑:蒋燕 分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