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111930个普查对象 四川全面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

30.08.2018  00:01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华网成都8月29日电(钱泓睿)8月29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召开“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新闻发布会”,新华网从现场获悉,四川将全面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前期全省清查出78022家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1591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729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2349个入河(湖)排污口、1833台生活源锅炉和81个工业园区,共计111930个清查结果纳入普查对象。

  该阶段主要开展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数据汇总、数据审核、质量核查与评估、建立普查数据库等工作。1000余名省、市(州)、县(市、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约2万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第三方机构人员将借助手持移动采集终端和联网直报等现代信息手段进行入户调查。其重点是按照技术方案和报表制度要求,登记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信息,抽样调查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水污染情况,采集相关数据。

  据介绍,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分为前期准备、清查建库、普查试点、全面普查、总结发布等阶段,时间跨度为3年。2017年主要开展了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成立普查机构、建立健全普查协作机制、制定普查实施方案、落实普查经费、制定普查制度规范,开展宣传培训等;2018年开展清查建库、组织普查试点、开展入户调查、启动数据审核与汇总、开展质量核查等工作;2019年完成数据审核与汇总、污染源档案建立、普查成果发布,开展总结验收与表彰活动等工作。

  此次普查预期成果将主要体现为“一套数”“一张图”“一套核算方法”:“一套数”是掌握一套真实的,能够反映全省和不同区域、流域环境形势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一张图”是形成一套可动态更新的污染源名录库电子地图;“一套核算方法”是建立一套科学的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这些成果将为建立全省和区域、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清单、绘制风险源地图、开展环境质量和风险预警预报提供直接支持,为完善排污许可制度,优化环境税核算,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提供依据。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国务院于2016年10月26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蒋燕 分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