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全面取消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01.01.2015  22:41

四川日报网消息 (四川日报记者 胡彦殊)2014年12月31日,省长魏宏在成都主持召开省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审议《四川省2015年重点项目名单》和《四川省2015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名单》,听取2015年预算安排建议的汇报。

会议决定全面取消省级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其中,取消省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40项,调整或并入现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29项,下放下级政府内部审批事项2项。对884项非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取消调整186项,保留698项。由我省规范性文件设立的前置条件目前已全部取消。

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明确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的、经审查不合法的或者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整改完善的,政府办公厅(室)不得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审议,政府不得作出决策。行政决策的合法性主要从决策主体、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内容等方面进行审查。

会议学习了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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