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局全面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17.10.2016  23:08

一是构建基层监管网络体系,夯实监管基础。在乡镇全面落实食药安全政府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建立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站(所),每个站(所)监管人员配备2至4名,办公场地、办公设备、执法装备、职能职责完成标准化建设。在村(社区)配备安全协管员、信息员1至2名,并将协管员经费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

二是开展食药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经营秩序。全面清理乡镇农村食药经营户,结合2016年持续开展农村食药安全“清源”、“扫雷”、“利剑”等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安全风险,整治规范经营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共检查农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25000余户次,登记备案“三小”经营户15000余户,监督抽检820批次,取缔无证经营户20户,收回GSP认证证书15个,立案120件。

三是加强食药安全宣传培训,强化舆情引导。构建常态宣传机制,在街道、市区、村口设置食品药品宣传栏,在乡镇站(所)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图书资料角,并设立假药、伪劣食品展示柜,工作人员逢场天定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课,并针对网络热点及时讲解,引导群众增强安全饮食及辨假识假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