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三个全覆盖”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24.08.2015  18:10

      近日,四川迅速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出安排部署,坚持三个全覆盖开展大检查工作。一是煤矿企业自查自纠全覆盖。各煤矿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大检查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大检查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二是地方政府监督检查全覆盖。各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有关部门,对所有煤矿进行全面检查。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对本县所有煤矿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检查覆盖率100%;市级检查组要全覆盖市属所有煤矿、区域内所有国有重点煤矿,对辖区内各产煤县(市、区)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对乡镇煤矿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20%;三是督促指导全覆盖。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组成七个督查组对14个产煤市(州)政府及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抽查部分重点产煤县(市、区)和煤矿;各煤监分局对辖区所有产煤县级政府及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部分煤矿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