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23.07.2017  14:31

  本报讯(记者 郝勇)记者从7月20日在德阳召开的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获悉,今年1至6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2.01万件,审、执结案件40.13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5.87%、23.55%,法官人均结案数同比上升31.27件,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有序、平稳、快速推进各项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改革主体责任,抓实审判责任制改革,科学考评办案绩效,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成都法院审判管理、德阳旌阳区法院破解“送达难”两个改革案例入选全国法院首批20个司法改革经典案例。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继续深化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审判权运行,放权到位,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对法官办案的支持作用、审判委员会对重大案件的把关作用。科学合理配备辅助人员,做好司法辅助事务外包。要健全完善院庭长办案刚性机制,实现院庭长办案与审判把关、示范引领相结合。落实办案考核要求,健全完善审判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员额法官常态化遴选和退出机制。要突出基层特点,确保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落实到基层。要坚持人民法庭的工作定位,优化人民法庭人员配置,加大对人民法庭的保障力度。要落实诉讼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要求,破解影响基层法院司法效率的难题,发挥基层的创新意识和创造力,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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