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局长座谈会在蓉召开

29.12.2014  17:17

    12月25日,全省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局长座谈会在成都召开。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局长孙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局领导何成炳、文卫平、邢建国、苏国超、刘健、吴金炉、赵洪伟、鄢正文、谭功元、韩强、罗定胜分别对今年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作了通报、并对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目标任务作了说明,在家局领导参加了会议。


      孙建军对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简要回顾。他表示,一年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明显好转,事故指标在2013年大幅下降的基础上继续大幅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1-11月,全省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9.9%、26.6%。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5.8%、35.6%,死亡人数降幅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居全国第5位;死亡人数占全年总体控制指标的50.3%,实施情况明显好于全国平均水平、居全国第3位;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6.4%和14.2%,较大事故起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61.5%,实施情况明显好于全国平均水平、居全国第5位。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王勇和省委书记王东明、省长魏宏等领导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孙建军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业态、商业模式以及生产经营的技术、工艺、产品等都会逐步发生重大变化,并成为常态化。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一定要认真研究经济新常态下面临的新情况,提前谋划,制定对策措施。他强调: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省委常委会议要求,高举法治旗帜,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大背景下去谋划,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我们要深入研究如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执法体系、监督体系、保障体系以及从严执法、规范执法等问题,制定我省依法治安的实施意见,及时修订《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快出台我省职业病防治的政府规章,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二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已经正式印发了《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市(州)都已出台了相应的文件,“五个全覆盖”完成了阶段性任务。现在的关键是一定要将各级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化、规范化,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等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三要更加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但是不少企业把安全与生产对立起来,大都没有落实,企业的依法办企意识、安全意识、诚信意识仍然淡薄,社会责任感还很缺乏。我们要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明年将出台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办法等两个规范性文件,并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做法,全面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四要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和重要时段安全生产。明年,要把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作为主要抓手,作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实现常态化。对国家层面安排的所有行动、采取的所有措施都要有机融入到“打非治违”行动中,持续不断抓下去,盯紧不放,取得实效。五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安全社区建设是一个很好的抓手,要把职工、群众的安全知识和法规常识、安全技能的教育培训、安全意识的养成,作为安全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安全社区建设的宣传教育功能,让公众知道什么是隐患、什么是违章违规和违法,逐步培养发现隐患、识别非法违法行为的能力;要通过我们的工作,比如建立分级负责、渠道畅通、上下联动、反应快捷、覆盖面广的安全生产举报处理体系,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重点落实好高危行业(领域)的群众监督举报工作,把群众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环节,形成群防群控群受益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孙建军强调,岁末年初,工作多、任务重,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安委会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4〕18号),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要继续深化“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巩固专项行动成果;二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为主的冬季安全公益宣传活动,推进依法治安;三要结合实际,针对岁末年初及“两节”、“两会”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住当前安全生产的良好形势。同时,要认真总结今年工作,及时谋划明年工作,早作准备,争取主动,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会议讨论了《四川省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及《关于推进深化全省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支持保障体系”改革方案》,听取了部分市、县安全监管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交流发言。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