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煤集团迅速传达贯彻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与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03.07.2017  19:23

2017年6月30日,川煤集团在总部17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迅速传达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川煤集团实际,研究部署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会议由集团董事、副总经理阿多主持,川煤集团在家领导、副总师、安监局长和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在集团总部出席会议,子分公司领导和相关人员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会议。

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刘万波传达了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安排部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川煤集团成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各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防治工作,在安全技术部设立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公司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机构,设立日常工作办公室,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切实把任务量化、细化并分解到现场、分解到人头,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推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统筹组织开展,有序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大检查。 从现在起到7月底开展为期1个月的地质灾害防治大检查,明确地面及井下排查重点,对川煤集团公司内有人员居住和生产生活活动地方的地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群专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

对已经排查出的隐患点认真、全面、彻底复查复核,科学划定危险区范围、明确威胁对象,优化完善防灾预案、细化明确防治措施。对已经通过处理销号的隐患点“回头看”,重点检查治理工程运行情况、评估周边地质环境是否有新变化、查看避险搬迁是否落实等问题。

强化地质灾害隐患信息管理。 矿(厂)要建立地质灾害隐患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对已治理完成的隐患进行销号,对于风险较大、需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地质灾害,要及时报地方管理部门;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设立隐患点警示标志,制定发放地质灾害“一表两卡”(防灾预案表、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明确监测手段、监测人员、巡查报告,确保监测预警及时准确。汛期坚持动态巡查,做到“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对难以把握的地质灾害隐患,要提前主动预防避让;强化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增强干部员工临灾避险、自救互救的意识和实战能力。

有序推进地质灾害隐患治理。 建立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清单,明确各隐患点的工作方案、防范措施、责任主体。对风险较大、需搬迁避让、需工程治理的隐患点,制定整治方案,挂图整治。

  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准备。 川煤集团各子公司、矿(厂))要明确汛期(6-9月)领导值班安排,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人员、资金、物资等,各级值班调度要及时传达上级灾情预警预报信息,各矿山救援队伍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准备,保持处于临战的状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衔接。一旦发生灾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灾情。

强化信息报送。 各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信息报送,按川煤安[2017]26号每月报送川煤集团,按国资委要求各子公司每天16:00统计汇总排查成果报送川煤集团调度室、调度室17:00前汇总排查成果报送省国资委。

(三)严肃纪律,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有效

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单位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需要的治灾工程、项目资金、治理时限由分管负责人提出,由单位主要领导保证落实到位。

川煤集团由各分管领导牵头,分组对各单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防治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追责问责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