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化工行业在建和新建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31.10.2018 13:21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为深刻汲取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产业布局、项目建设、城乡规划等方面切实加强化工行业源头管理,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化工行业安全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化工行业在建和新建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州)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川经信化工〔2018〕17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强化对化工行业在建和新建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作为重要内容切实抓实抓好,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甚至边施工边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为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二、严格准入,加强本质安全基础性工作 严把市场准入关,实施严格的化工企业市场准入制度,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在招商引资、引进项目时要首先考虑安全生产等要求,慎重选择,科学论证,坚决防止发达地区淘汰的落后产能在我省落地。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优化化工行业产业布局,严格执行产业准入政策,严把新建化工项目立项审批关。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对化工行业的产业引导和政策扶持,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和产业准入管理,严把化工技改项目备案关。各级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在建项目和新建项目的各类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落实化工行业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化工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的监督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严把安全准入条件,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化工建设项目规划监督管理,严把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关。各部门要联手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边建设边生产、生产与批准项目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强化监管,严格落实化工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各项要求 严格化工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化工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等相关工程设计资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品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大型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相应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行业专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严格落实化工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承担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依法申请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基础设计阶段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精细化工(含医药化工)新建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包括格氏反应)的间歇和半间歇反应,凡存在国内首次使用或国外首次引进新工艺、新配方投入工业化生产且未进行过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必须要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并要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开展工艺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保证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严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风险。所有新建化工(危险化学品)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集中区)。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安全手续不齐备的,一律不得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四、建立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 各市(州)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在建和新建项目横向协同监管机制。省、市、县(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在建项目和新建项目纵向协同监管机制;各级化工园区(经开区)与所在地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在建和新建项目协同监管机制;保证监管及时、到位,不留“盲区”和死角。 五、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经济和信息化、安全监管、发展改革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对各地化工行业在建和新建项目的执法检查力度,一经发现核实,坚决依法依规实施处罚,通过严厉的处罚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26日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31.10.2018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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