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举办全省公安机关学习新《预算法》培训班

18.11.2014  21:14

11  月  14  日  ,全省公安系统新《预算法》培训班在成都开班。各市(州)公安局警务保障(装财)处分管处领导和财务科长,厅属各部门财务负责人及财务联络员共计14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省财政厅调研员、行政政法处副处长杨俭在培训班上对新《预算法》修订的背景、内容以及公安机关如何适应新《预算法》改革和相关实施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并就公安机关编制预算工作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管理作了现场指导。 

据了解,新《预算法》修订酝酿10年,跨越三届人大,历经4审,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预算法》是财政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新《预算法》的出台是国家法律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更是财政制度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新《预算法》还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以及近年来财政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同时也为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引领方向,在预算管理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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