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企业离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全面完成

23.10.2015  16:18

今年8月下旬,国家和我省做出了从2014年10月起调整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决定。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全省各级社保机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调待文件精神,组织专人核对基础信息,于9月30日全面完成了我省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因水平调整而补发的养老金也已全面发放到账。据统计,全省共9160名企业离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人均月增加674元,调整后人均月养老金达到3302元。根据有关政策,离休人员除享受社保机构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外,财政部门还按规定为其发放了地方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