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人大法制工作会议召开

14.11.2018  17:13

地方立法要因地制宜 走“少而精”路子

 

 

  地方立法工作如何推进?11月13日-14日,在广安召开的全省人大法制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各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立法工作重点转移到提高立法质量上来,集中力量制定真正管用的法规,走“少而精”的路子,扎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这是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以来召开的首次全省人大法制工作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地方立法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如何履行好“立良法、促善治”的使命?会议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强化法治理念,深刻领会新时代地方立法的重大意义;要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地方立法;要顺应时代要求,服务中心大局,突出人大主导,坚持依法立法,注重地方特色,强化备案审查,加强服务指导,努力推动新时代地方立法与时俱进。

 

 

 

  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的价值所在。会议提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地方立法要做到有特色,最重要的是坚持问题导向,遵循改革发展客观规律和法治建设内在规律,立足地方实际,体现地方需求,真正发挥立法作为顶层设计的全局性、引领性作用。为此,要因地制宜,突出差别化、多样化和特殊性,提高立法针对性,精准聚焦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小切口”立法,针对找准的问题,通过立法创造性解决地方事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避免贪大求全;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通过具体的、行之有效的制度构建和行为规范,对上位法的原则规定、授权规定和主要制度进行细化,对上位法没有规定的但实际有需要的,进行补充、完善和创新,让地方性法规可操作、“接地气”。

  广安市委书记李建勤在会上致辞。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达贵主持会议。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万国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等出席会议。广安、成都、自贡、攀枝花在会上作了交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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