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高尚全:提高中央改革决策转化为法律的效率

25.10.2014  18:24

    新华网四川频道10月25日电(本网记者杨迪)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名誉会长高尚全表示,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是当前我国经济“新常态”下全面深化改革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既要坚持尽量在法律框架内做出改革决策,同时也要加强中央改革决策转化为法律的效率,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司法机关在改革中的调试作用。

    高尚全是24日在成都参加第七届中国西部国际合作论坛·凤凰财经论坛时发表上述观点的。他说,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在法治的框架内、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推进改革,使重大改革都于法有据,必须在三个方面有所加强。

    首先是要尽量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做出改革决策。高尚全说,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成,一些需要改革的地方许多都是没有认真落实现有法律制度的结果,只要充分尊重、落实现有法律资源,就能够满足改革的需求,不需要推翻已有的法律制度和框架。

    其次,他认为,要加强中央改革决策转化为法律的效率,对必须要立法的改革事项能够迅速作出决策并推进立法,避免迁延。“当然,立法本身要科学,不能只求速度。”高尚全说。

    第三,真正有必要突破、调整现有法律框架时,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司法机关在改革中的调试作用。“哪些法律规章阻碍经济发展、阻碍创新和进步,市场主体了解得最及时、全面。”高尚全表示,通过市场主体主动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重新审视、废止现有不适应“新常态”的法律、规章,虽然突破了现有法律体系,仍可以是于法有据的改革。

    他表示,这项工作的前提是《行政诉讼法》应扩大市场主体对抽象行政行为的诉权,使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以诉讼的方式废止各种制造“玻璃门”的抽象行政行为,才能确保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迅速推进,使市场主体发挥出最大的活力,创造最大的红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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