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下半年畜禽及全年蜂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检测结果的通报
农办医〔2017〕4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下半年畜禽及
全年蜂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检测结果的通报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农业部关于印发2016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6〕3号),各地完成了2016年下半年畜禽及全年蜂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检测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16年下半年共检测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样品7320批,包括猪肉、猪肝、鸡肉、鸡肝、鸡蛋、牛肉、牛奶、羊肉共8种,检测的药物及有害化学物质包括地克珠利、地美硝唑/甲硝唑及其代谢产物、氟喹诺酮类、磺胺类、氯霉素、氯羟吡啶、尼卡巴嗪残留标示物、四环素类、泰乐菌素、替米考星、硝基呋喃类代谢物、金刚烷胺、β-内酰胺类、阿维菌素类、地塞米松、甲砜霉素、林可胺类、大环内酯类、阿苯达唑及其主要代谢物、克伦特罗、同化激素、头孢噻呋、氟苯尼考及其代谢物、卡巴氧残留标示物和喹乙醇残留标示物共计25种(类)。样品来源覆盖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2016年共检测蜂产品250批,检测药物包括氯霉素、磺胺类、氟喹诺酮类、硝基咪唑类、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四环素类共计6种(类)。
二、检测结果
(一)畜禽产品检测结果。检测的7320批畜禽产品样品中,合格7311批,合格率99.88%。不合格样品9批,其中2批来自贵州的鸡肉样品尼卡巴嗪残留标示物超标;5批猪肉样品磺胺二甲嘧啶超标,分别来自湖北(2批)和江苏(3批);2批鸡蛋检出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分别来自湖北和重庆。针对阳性样品,有关省份均按照要求及时开展了跟踪抽样检测和相关处理工作。
按检测的药物及有害化学物质类别统计,共检测1321批氟喹诺酮类残留样品,2批鸡蛋中检出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检测1072批磺胺类残留样品,5批猪肉中磺胺二甲嘧啶超标;检测134批尼卡巴嗪残留标示物残留样品,2批鸡肉样品残留超标;检测733批β-内酰胺类、118批阿苯达唑及其主要代谢物、194批阿维菌素类、128批地克珠利、81批地美硝唑/甲硝唑及其代谢产物、167批地塞米松、185批氟苯尼考及其代谢物、206批甲砜霉素、207批金刚烷胺、56批卡巴氧和喹乙醇残留标示物、412批克仑特罗、75批林可胺类和大环内酯类、350批氯霉素、50批氯羟吡啶、515批四环素类、221批四环素类和磺胺类和氟喹诺酮类、87批泰乐菌素、161批替米考星、50批同化激素、270批头孢噻呋和527批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样品,均未检出超标样品。
按样品类别统计,检测589批鸡蛋样品,2批检出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检测1685批鸡肉样品,2批尼卡巴嗪残留标示物超标;检测2194批猪肉样品,5批磺胺二甲嘧啶超标;检测263批鸡肝、1642批牛奶、528批牛肉、363批羊肉、56批猪肝样品,未检出阳性样品。
(二)蜂产品检测结果。检测250批蜂产品样品,合格237批,合格率94.8%。其中,检测氯霉素残留样品25批,超标2批;检测四环素类残留样品25批,超标2批;检测氟喹诺酮类残留样品65批,超标1批;检测磺胺类残留样品40批,超标1批;检测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样品35批,超标4批;检测硝基咪唑类残留样品60批,超标3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兽药残留监控工作,认真组织制定实施2017年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严格执行抽样、检测规定,及时、准确、如实上报检测结果,及时做好阳性样品的跟踪检测和追溯工作。要切实加强养殖环节兽药使用监管和指导。积极参加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制修订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检测方法及时提出修订意见。对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兽医局和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农业部兽医局 冯华兵
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夏业才
联系电话:010-59192829,59191652(传真)
010-62103545,62103546(传真)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