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跨省金融法院管什么?

02.01.2023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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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n.sinaimg.cn

  中国第一家跨省行政区域设立的金融专门法院——成渝金融法院的管辖范围近日得到明确。

  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成渝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下称《规定》),其根据成渝金融法院跨省管辖的职能定位,对四川、重庆两地各级法院金融案件的审级关系作出重新划分,进一步明确了成渝金融法院的案件管辖范围。

  继北京和上海分别在2021年和2018年设立金融法院之后,成渝金融法院成为中国设立的第三家金融专门法院。同时也是第一家跨省级行政区域设立的金融专门法院。

  2022年2月28日,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通过的《关于设立成渝金融法院的方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设立成渝金融法院的决定》,其中对成渝金融法院的案件管辖范围作了原则性规定,2022年9月28日,成渝金融法院正式揭牌。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专门指出,成渝金融法院相比上海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而言具有“管辖面积大、涉及基层法院多和金融案件多”三大特点。

  “设立成渝金融法院是一次跨省域设立专门法院的司法体制创新和实践。”中衍律师事务所研究员唐梓淳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目前,最高人民法院设有跨省域管辖案件的巡回法庭,但在成渝金融法院设立前,我国还没有跨省域设立的专门法院。成渝金融法院作为这样一种先行先试的实践,有利于我国进一步加深对这种模式的认识,积累实践经验,乃至在未来可能对这种模式进行推广。

图/视觉中国

  “应管尽管

  《规定》共设置11条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其对成渝金融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涉金融行政案件、执行案件等三大案件类型进行了全方位明确,对两地金融案件做到“应管尽管”。

  唐梓淳指出,通过成渝金融法院对于区域金融案件的“应管尽管”,能够帮助统一金融案件裁判尺度,更好地促进区域金融规则、金融市场的一体化,再由此推动跨区域经济圈的市场一体化建设。“新的司法解释通过对案件管辖权的明确规定,为成渝金融法院正式受理案件提供了制度前提,预计成渝金融法院将很快会受理其设立之后的第一案。”他说。

  成渝金融法院的案件管辖内容进一步得到细化。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关于成渝金融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包括成渝金融法院对第一审案件、上诉案件、再审申请、再审案件以及执行案件的管辖;另一方面是对成渝金融法院所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申请再审以及审查的案件,确定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根据《规定》,成渝金融法院主要管辖辖区内六类金融民商事案件:第一类是按照最新民事案由规定所列举的涉金融民商事纠纷,包括证券、期货交易、营业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独立保函、保理、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融资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存款合同、典当、银行结算合同等;第二类是目前民事案由规定中没有的新型金融民商事纠纷,包括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私募基金业务、外汇业务、金融产品销售和适当性管理、征信业务、支付业务及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引发的金融民商事纠纷案件;第三类是涉金融机构的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第四类是金融机构破产案件;第五类是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第六类是申请认可、承认和执行港澳台及外国法院裁判案件。

  成渝金融法院管辖的涉金融行政案件主要有,辖区内金融监管机构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所涉金融行政纠纷、辖区内金融基础设施机构所涉一审金融行政案件。

  成渝金融法院管辖的执行案件主要有,负责执行其自身审理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审理由此引发的执行异议案件和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辖区内基层法院执行金融案件过程中的执行复议案件和执行异议之诉上诉案件。

  管辖范围“增量

  唐梓淳还留意到,《规定》中提到,成渝金融法院有权管辖境内投资者以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交易活动或者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活动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向其提起的诉讼。而目前,在北京金融法院和上海金融法院管辖案件范围中,并未包含境外衍生品交易活动所引起的侵权案件,成渝金融法院的管辖范围多了一份“增量”。

  他认为,此次对成渝金融法院的《规定》中,增加了境外衍生品交易活动的案件管辖,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对已生效实施的《期货和衍生品法》相关内容的落实,为境内投资者从事跨境衍生品交易活动提供了司法保障。他说,“在北京金融法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尚未明确规定衍生品交易活动有关案件管辖权的情形下,相关投资者可以向成渝金融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此外,根据《规定》,北京、上海和成渝金融法院都有权管辖境外金融活动损害境内投资者的金融纠纷,这意味着三家法院有可能对同一个案件行使管辖权。对此可能产生的管辖权争议,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表示,多个法院对同一案件都具有管辖权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对此,《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第38条第二款规定,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因此,对于此类案件的管辖法院,由当事人提起诉讼时自行选择确定;当事人同时向多家金融法院起诉的,案件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如多家金融法院发生管辖争议,可以就个案报请共同上级法院即最高法院指定管辖。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原研究员易宪容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成渝金融法院作为中国第一家跨省级行政区域设立的金融专门法院,其跨区域的管辖范围更符合金融本身的市场运行。

  “金融科技的边界是没有的,比如在网上交易股票,在新疆买也可以,江西买也可以,如果能跨省域设立专门法院,就能更符合金融市场的产品和市场本身的性质。”他指出,跨省跨区域的金融法院也更容易根据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和变化注意到潜在的问题,更有利于风险防范。

  易宪容指出,金融是专业性较强的行业,而且也是高风险的行业。金融专门法院在案件的判断、审理方面更加专业化,这对增强整个金融市场的治理、监管和引导市场行为能起到重要的作用。他说,“很多金融行为隐蔽性比较强,信息面也比较广,用户社会身份广泛,只有专业性比较强的法院,才更容易清楚问题出在哪里。

  另外他还指出,城市一体化最关键的就是多个城市互联,这也是金融市场的特点。金融组织和金融市场的主体可以有边界,但金融市场的交易行为如果设立过多边界,将会阻碍其发展,设立跨区域的金融专门法院,也更有利于城市一体化的发展。

2022年9月28日,成渝金融法院重庆办公区揭牌仪式现场。供图/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助力建设成渝地区金融中心

  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 深化金融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根据需要设立金融公诉和审判机构,健全涉众型金融纠纷案件诉讼机制,完善行政和解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2022年4月10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指出,建设统一大市场需要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及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

  成渝金融法于2022年9月揭牌,管辖重庆市以及四川省属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的应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有关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发布通报认为,设立成渝金融法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对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完善中国特色金融司法体系,维护金融安全,促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称,《规定》牢固树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理念,立足“两地一个金融法院”的定位,突出成渝金融法院作为跨省域管辖的专门法院职能作用,确保两地金融案件裁判尺度的统一。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运行的血液,金融司法裁判尺度和金融规则的统一对于上述建设统一大市场的要素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唐梓淳认为,成渝金融法院将承担起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为西部金融中心的司法保障职能,对于跨区域经济圈发展的贡献“自然不言而喻”。

  他指出,《规定》中有一些“超前”的规定,比如在第三条,规定成渝金融法院管辖以住所地在重庆市以及四川省属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依法设立的金融基础设施机构为被告或者第三人,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然而,在重庆市和四川省属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尚未设有证券期货交易场所等金融基础设施机构。

  “《规定》为将来相关金融基础设施机构的设立以及相关案件的管辖提前进行了规定,不仅可以管辖与金融基础设施机构履职相关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同时还明确规定了涉金融行政案件的管辖权。这充分反映出了《规定》的超前性,为成渝地区金融中心的发展提前构建司法保障制度,为将来金融基础设施机构的设立和发展预设了空间。”他说。

  由此他认为,从《规定》中可以预见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将可能会设立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机构。他说,“成渝金融法院提供的统一的、高质量的司法裁判服务是市场建设的重要制度配套,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促进双城经济圈的经济高质量发展。

  易宪容指出,成渝金融法院着重点或许在于考虑全科性、普遍性的问题,这与其区域特性有关。比如北京的金融市场主要由大的国有银行主导,而上海的特点是证券市场发达,而北京和上海的金融法院主要是区域性的,但有关成渝金融法院的《规定》,明确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的金融案件的统一管理,有助于打破地方保护主义。

  他认为,对成渝金融法院的全科性寄望,在于其将推动区域性的监管尺度形成统一的标准,在川渝地区建立统一的、具有前瞻性的金融市场。他说,“相比于北京和上海,成渝地区的金融市场发展相对慢一点,但近些年成渝地区的经济基础、繁荣程度和人才流入都有了较快的发展,仅次于北上广,区域性金融法院的管辖权细化,将促使其金融市场的发展。

  发于2023.1.2总第1075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

  杂志标题:成渝金融法院管辖范围细化

  记者:苑苏文(yuansuwen@126.com)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