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入围全国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名单

10.02.2014  19:11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陈岩) 日前,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4部委公布第二批12个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或区域名单,我省泸州市在列。泸州也因此成为我省继成都之后第二个入选的城市。

同时,4部委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去年9月,财政部等4部委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规定,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 2014 年和 2015 年度的补助标准将在 2013 年标准基础上下降 10% 和 20%。本次发布的《通知》将上述车型的补贴标准调整为:2014 年在 2013 年标准基础上下降 5%,2015 年在 2013 年标准基础上下降 10%。该政策从 201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通知》明确,补助资金按季预拨、年度清算。各生产企业应于每年 4 月底、7 月底和 10 月底前将上一季度的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注册所在地财政、科技部门,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财政部、科技部将根据企业销售情况预拨补助资金。

该补贴推广政策已明确执行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通知》进一步明确,为保持政策连续性,加大支持力度,上述补贴推广政策到期后,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补贴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