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正式启动

02.12.2013  17:37

  12月2日,由县精神文明办、县交运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安监局主办,以 “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为主题的 渠县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在渠江三小正式启动。县人大副主任周泽烂,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郝勇,县政协副主席罗学闰出席活动,主办单位负责人、城区学生代表、文明劝导员及交运、交警大队等部门1000余人参加活动。县公安局纪委书记张矛主持仪式。

  郝勇宣布我县“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正式启动。郝勇指出,我县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目的就是通过集中宣传,使活动的公众认知度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城乡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改善,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郝勇要求,各地要以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在城市重点开展“倡导三不”、在农村重点开展“拒绝三无”、在运输行业重点开展抵制“三超一疲劳”等行动,真正使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得到根本性好转。

  县精神文明办主任吴娟等主办单位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分别提出活动方案,县汽车站负责人宣读了“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倡议书,与会人员还在“向‘中国式过马路、低头玩手机过马路’说不”横幅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

  启动仪式结束后,由渠江一小、三小、五小等小学生志愿者组成的文明劝导队走上十字路口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受到群众一致好评。(赵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