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 审议民法总则草案修改稿和“两高”报告等
3月12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民法总则草案修改稿、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修改稿、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代表团团长王东明,省委副书记、省长、代表团副团长尹力参加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团副团长陈光志主持会议。根据大会统一安排,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洪祥以及“两高”的有关人员到团听取意见。
会议宣读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发言中,代表们表示赞成民法总则草案修改稿等4个草案的修改稿,赞成“两高”报告,并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建议。
莫文秀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如何解决执行难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刘道平代表建议深入探索建立民事错案赔偿制度,完善对法院司法责任的外部监督机制和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制度。王海萍代表建议加大对四川彝汉双语法官的支持培养力度,适当扩大小额诉讼制度适用范围。邓川代表建议在制定相关法律时,做好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加强司法体制改革后新情况的调查研究和指导。
魏琴代表建议提高法官、检察官工资待遇,强化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工作。姚义贤代表建议加强食品经营新业态相关法律的研究,加大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欧阳泽华代表建议坚持法治思维,助推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罗春梅代表建议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法治化建设。侯晓春代表建议尽快制定发行民法总则的宣传资料,同时就各个分编关键问题作出具体明确规定。宋良华代表建议在四川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加强法检两院辅助人员的力量配置。蒋辅义代表建议及时出台司法改革的配套措施,进一步强化司法权威。何学彬代表建议加大对西部落后地区司法人才对口培养力度。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团副团长黄彦蓉、黄新初、彭渝、刘道平参加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