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 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曹建明王东明尹力参加审议
3月14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代表团团长王东明,省委副书记、省长、代表团副团长尹力参加审议。
按照大会秘书处安排,中央编办和大会法案组、简报组有关同志到团听取意见。
审议中,贺泓、王宁、吴群刚、许州、邹自景、蒋丽英、任晓春、杨伟、赵辉、刘汉元、杜紫平、罗良娟、刘旭光、蒋小松、赵勇等代表先后发言,表示完全赞成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代表们认为,适应新时代新目标新要求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构建起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是一个紧扣新时代、顺应新形势的好方案,是一个站高谋远、承前启后的好方案,是一个符合党心、切合民意的好方案。改革方案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国家机构职能体系,设置更加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更有效率,对于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代表们表示,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紧扣热点、焦点、难点,突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突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必将有力加快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改革方案涉及中央与地方、部门和区域之间的多重关系,我们要坚定保持深化改革的定力和决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四川工作实际,扎扎实实把这次机构改革的精神传达好,把改革方案对接好、谋划好,把改革要求落实好、推动好,把改革秩序稳定好、维护好,努力为全省深化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代表团副团长王雁飞、范锐平、陈文华、叶壮参加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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