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购房入户新政实施首个工作日 办证中心没“打拥堂”

04.06.2014  10:46

  ■四川在线记者陈明玥实习记者王亚楠

  从6月1日起,成都市调整灾后重建的落户政策,规定购买满90平米以上住房且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才能落户,而此前对购房落户的面积要求为70平米以上。昨日是落户新政实施后第一个工作日,记者走访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锦江分局等,发现办理户籍业务的人数已经恢复至正常,没有出现“打拥堂”。

  “今天来办理户籍业务的有500人左右,和平时正常水平差不多。”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办证中心主任张俊说,昨日上午9时,办证中心开门后,12个窗口完全可以正常办理业务,“等待的人数一般就在10个人左右,很快就可以办理。”此前,新政消息发布后,该办证中心每天都是超负荷运转,最高时一天接待了1200多人,“按照办证中心正常作息时间,应该是5点过下班,但那段时间为了方便市民,民警们几乎天天都要忙到晚上七八点。

  昨日下午4时45分,记者看到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办证中心内只有五六个市民在办理销户、办理身份证的业务。据工作人员介绍,“来办理房屋入户的人比前几个星期人少得多,都不需要排队等。

  ■提醒

  2014年6月1日后购房 办理入户请备好这些资料

  前置条件: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

  所需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 (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所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或《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账户明细查询单》);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细地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