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出《2015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根据日程安排,6月8—12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按要求到指定的登记点报名登记,8月28日前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按规定,成都市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登记。
成都市将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