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航空港片区孩子入学难 回复:因家长未在双流务工

23.06.2015  19:10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在线记者 吴佳惠)或许前段时间热播的《虎妈猫爸》有些许夸张成分,但对每一个家长来说,孩子的读书问题都是头等大事,不能出现任何“意外”情况。

6月4日,一名在成都市高新区工作、居住在双流航空港的网友通过“问政四川”反映:“根据政策,我办了居住证、缴了社保,孩子可读公立学校,但我们今天问,说是已经报满了,让我们读私立学校,可我们得到的消息是6月8日才报名,为什么就报满了?

该网友称,他们得到的回复是“明年转学”,对此他抛出了一连串问号:“回答称本地的是6月8日,外地的是5月份,可没人通知也没公告说是5月啊?”“为什么本地和外地的时间不一样?

您在高新区务工,未在双流县务工,不满足《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规定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双流入学的条件。”面对网友的疑问,今(23)日,双流县教育局逐一进行了回复,称今年双流县将全部安排5月份在各镇(街道)申请并符合《意见》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免试入学。西航港街道不存在网友反映的“已经报满了,让我们读私立学校”一说。

回复同时指出,成都市教育局已于2014年2月和2015年4月分别在媒体上宣传了2015年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和登记时间,同时双流县教育局在双流教育信息网、双流报、全县134个社区、各公办小学宣传张贴了2015年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登记时间、地点)公告。

现在孩子要上学,让我们怎么办?”面对网友提出的最重要问题,回复称目前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送子女回原籍入学,二是可接子女送到居住地附近的民办学校就读,同时关注2016年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目前未公布),按政策要求及时准材料和申请。

延伸阅读>>>

2014年2月,成都市教育局等7 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成教发〔2014〕2号,以下简称《意见》),该文件明确规定了,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务工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具备以下条件和安排的学校性质。

一、入学条件:

1、办有《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务工者与其子女为同一户籍;

3、与区(市)内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或在该辖区(市)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截至5月31日,已在该辖区连续居住满一年;

5、《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至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截至5月31日,已在本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二、学校性质:

部分地区公办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区(市)县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