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入住新房认为邻居不正常 起诉要退房

08.08.2014  19:12

今年4月,张女士通过北京某房地产公司在通州购得一套新居。入住后她认为楼下邻居精神不正常,故将房主及第三人中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记者昨日从通州法院获悉,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原告张女士诉称:今年4月,她通过房地产公司与房主陈某、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张女士付款并办理完过户手续。把邻里素质和居住环境作为选房重要条件的她,入住后却发现楼下邻居精神不正常,日夜辱骂、威胁自己全家,经常在她家门口扬言要砍死他们,导致全家老小终日惶恐不安。

张女士认为被告陈某、李某明知原告重视邻里关系、居住环境,却在原告多次询问下隐瞒事实,作出虚假承诺,实属欺诈,因而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无效;第三人中介公司亦存在过错;故将陈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退还房款并赔偿其损失,同时亦要求第三人退还中介佣金。(记者严琪 通讯员王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