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应征必读之二:入伍基本程序

15.06.2015  10:23
男青年应征入伍基本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5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在当年6月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兵役登记;有应征意向的适龄青年,可在兵役登记的同时参加网上应征报名,最晚应于8月5日前进行网上应征报名。
        (二)现场确认。适龄青年网上登记报名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还需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提交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含高校、企业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
        (三)预征管理。基层武装部在适龄青年现场确认时进行初审初检,择优推荐预征对象,加强平时预征管理,做好征兵准备。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离校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到兵役机关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将由兵役机关提前确定为预定新兵,并签订入伍协议。
        (四)体检和政治考核。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将通知应征青年在规定时间内赴指定医院参加封闭式体检。体检合格后,县级征兵办网上确定政治考核对象,打印《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组织政治考核,基层武装部、派出所等将组织走访调查。
        (五)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择优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网上录入预定兵结果,并按规定进行张榜公示。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六)批准入伍。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级征兵办正式办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家长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家庭优待等手续。申请学费资助的大学生,还要将加盖县级征兵办印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女青年应征入伍基本程序
        (一)网上报名。8月5日前,应征女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后,系统将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成绩自动排序,择优确定初选预征对象。
        (二)初审初检。8月6日起,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参加实地应征。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还要自行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交学校资助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三)体格检查。8月中旬起,各市(州)征办在本地区设立封闭式体检站,据从网上下载打印的《应征女青年送检对象花名册》,统一组织体格检查。应征女青年根据兵役机关通知,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
        (四)综合素质考评。综合素质考评结合体检工作同步进行。各市(州)征办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考评,按《成都军区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试行办法》实行量化打分,现场公布得分。
        (五)政治考核。8月下旬起,各县(市、区)征办会同同级公安部门、教育等部门,做好政治考核工作,相关基层单位组织走访调查。参加政治考核的高校学生同时向县级兵役机关提交《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六)审定新兵。9月上旬,各市(州)征办按照省征办下达的征集任务,召开集体定兵会,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批准入伍,并同时在省、市、县征办营院外醒目处张榜公示。对举报和反映确有问题的,取消入伍资格,由后续合格的女青年依次替补。
        (七)交接起运。对确定入伍的女青年,由各县级征办办理入伍手续,对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上审核盖章。9月底前,批准入伍对象由省征办统一组织,按运输计划统一输送。家长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家庭优待等手续。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县级征兵办印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