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党组书记、主任姚斌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党课报告

29.10.2013  17:33

 

 


  2013年7月31日,省民委举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党课报告会。省委民族工委副书记、省民委党组书记、主任姚斌给委系统80多名党员干部上了一堂以“入党誓词”为主要内容的党课报告,讲授内容质朴,阐释意义深远,发人深省,给人以思想、生活、工作、做人、为政的极大启迪,广大党员深受教育。委领导肖晓军、何晓平、刘文芝、杨宝黔、粟时勇、向泽朗到会并聆听党课报告。报告会由副主任肖晓军主持。
  会议首先重温了入党誓词,全体党员干部面对鲜艳的党旗跟随委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向泽朗的领誓重温入党誓词。尔后传达学习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
  报告会上,姚斌强调,党员干部要有“三力”。一是角色定位力。给自己定好位,是什么不是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二是政治前瞻力。党员干部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要有政治自觉和洞察力,具备正确的政治鉴别能力。三是形势研判力。特别要通过系列学教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纯洁队伍。
  姚斌特别强调,入党誓词虽然只有12句话80个字,但内涵十分丰富,句句特别重要,字字含金量很高,它涵盖了组织的整个骨胳构架和组织细胞的方方面面。“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体现了个人的志向和追求,突出了“自愿”的本色。“拥护党的纲领”,党的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虽然要经过长期共同努力才能实现这个目标,而且这个目标的实现过程复杂、艰难,但只要我们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不断努力,这一目标就一定能实现。“遵守党的章程”,章程是对每个党员的基本要求,不仅在思想认识上还是在实际行动中都要严格遵守。“履行党员义务”,它是对党员的一种规范和约束。义务体现着能力与水平,这虽然有高低之分和多少之别,但是党员对党承担应尽的义务,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去做,就可以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一致性。如果党员不能很好地履行义务,想怎么干就怎样干,则会破坏党的团结统一,党就会失去战斗力。“执行党的决定”,每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党组织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党的决定。对党的决定采取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或背后乱说,公开地或者变相进行抵制,以至擅自推翻,都是严重违反党纪的行为。他要求党员干部要“不做三种人”:不做诋毁自己领袖的人、不做背离自己誓言的人、不做开除自己党籍的人。我们党的一些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从而背离党的誓言,自己把自己的党籍开除了,一切都是自己所为。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坚持把自己摆进法律、法规和章程中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工作纪律,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切实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肖晓军结合全省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和党课报告,要求各处室、单位和支部务必做到“三联系”:一是联系各处室、单位和各支部的学教实际,落实好以范锐平部长讲话为主要内容的全省教育办主任会议精神;二是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领会姚斌同志主题党课中对“三力”阐述的深刻内涵;三是联系当前工作实际,切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与业务工作齐头并进,坚决防止和杜绝懈怠、拖沓、扯皮、庸懒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