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举行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

14.11.2014  14:53

  2014年11月13日下午,商学院在成龙校区一教C区401教室举行了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本次报告会邀请了学校十八届四中全会宣讲团成员、法学博士、法学院副教授刘洲老师作专题报告。商学院全体教职工、全体学生党员约200人听取报告。报告会由商学院党委书记武生均主持。

  刘洲老师分别从十八届四中全会及历次四中全会概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主要内容,《决定》亮点解读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宣讲。在决定的主要内容部分,特别介绍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依法治国路线图,决定的出台背景、文件的起草过程、决定的基本构架及其三大板块的主要内容,依法治国的政治保障、制度保障、路径保障,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等。在亮点解读部分,分别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等六方面作了较为翔实的解读和讲授。整个报告既有较强的理论性,也结合了近年来特别是当下的一些现实问题,对全院职工和党员今后更进一步学习、贯彻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武生均同志在报告会结束时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史无前例地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可以说,这个《决定》的内涵十分丰富,在许多方面都有重大创新和突破,它必将对今后的国家治理、社会运行、公民行为产生深刻而长远的影响。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我们本学期乃至今后较长一段时间的重要政治任务之一。希望广大师生以本次报告会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深刻理解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深刻内涵,自觉投身法治中国建设实践,提高自身的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