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举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会

19.12.2014  14:21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广大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12月18日下午,四川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于成龙校区一教A118举行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报告会。宣讲会由外国语学院院长孔令翠主持,且特邀四川师范大学“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四川省高校干部(师资)培训中心副主任肖明辉作专题宣讲。外国语学院党政领导、全体老师和学生代表近200余人参加了宣讲会。

  肖明辉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详细解读了法治的含义,高度概括依法治国总目标,同时分析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以及推进法治建设的措施。肖主任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党历史上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全会。首先他追本溯源,从历史层面论证了法治的概念,同时,他还特别将“法治”与“人治”进行了对比。他指出法治即已经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其本身应是制定的良好法律。随后,他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然而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中,我国宪法依然缺乏权威。随后他分析了原因并且详细地介绍了四中全会的精神,一是完善全国人大宪法监督制度;二是加强备案审查制度;三是确立宪法日和建立宪法宣誓制度。他举了一些案例指明了我国宪法体系的现状,如主要领域的法律有待进一步完善,法律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法律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等。

  他还指出四中全会精神表明了我国要加强依法治国,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第一,完善立法体制与机制,可以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指导,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赋予社区立法权。第二,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加快保障民主;第三,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的建设。第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第五,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证力。

  最后,肖明辉指出四中全会彰显了党中央依法治国的决心,体现了中国依法治国从制度性法制到治理性法制的飞跃,完善了国家法律体系和提高国家管理能力,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全会。此次学习报告会是学院党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第一步,在今后定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在工作中践行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