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中心组举行“两学一做”专题学习会

18.10.2016  19:03

  10月18日上午,校党委中心组(扩大)在狮子山校区学术报告厅举行“两学一做”专题学习会,就“两学一做”第三专题进行学习。校党委书记周介铭作题为《充分发挥高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学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学习辅导报告,就《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毛泽东同志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进行讲解。校长丁任重,校党委副书记唐尚朴、王万民,副校长李树勇、谢名春、杜伟出席会议,校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机关职能部门副处级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周介铭主持。


校党委书记周介铭作学习辅导报告

  周介铭指出,自今年3月我校启动面向全体党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来,学校和学院(单位)两个层面第一和第二专题的学习讨论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学校党委实施方案的要求,学校党委下发了《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扎实推进“两学一做”第三专题学习讨论的通知》,对第三专题学习讨论工作提出了“围绕主题抓好策划部署”“明确内容合理安排学习”“聚焦问题开展专题讨论”“突出重点强化党员示范”“从严从实加强督查指导”五点要求。

  周介铭从“充分认识修订颁布《条例》的重要意义”“科学理解《条例》内容需要重点把握的七个问题”“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提高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三个方面就《条例》进行了讲解。他指出,修订颁布《条例》是保证高等学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需要。重点对《条例》七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即完善高校的领导体制,高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完善高校基层党组织,加强高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一是要狠抓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与《党章》、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2015年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和2014年学校党委印发的《四川师范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结合起来,掌握这些文件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条例》规定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议事决定程序和工作制度,切实建立健全符合《条例》要求的制度机制,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把《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贯彻体现到学校党建工作和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

  周介铭从“关于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关于‘弹钢琴’与胸中有‘数’”“关于一定要‘抓紧’”三个方面讲解了毛泽东同志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以下简称《方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他指出,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毛泽东同志的《方法》作出重要批示,对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重温这篇著作提出明确要求。中组部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深刻意义,把《方法》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学习内容。《方法》共有十二条,其核心内容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既是一种制度,又是一种方法,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的原则,要遵循多谋善断、书记当“班长”的决策办法。党委和党委的同志要学会“弹钢琴”,党委既要抓紧中心工作,又要围绕中心工作同时开展其他工作,党委的同志要学会统筹兼顾。党委要从“工作布置后督促落实”“要开好各种会,建立健全党委会议制度”两个方面对该做的工作“抓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