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严禁党员传看不符中央精神的政治性刊物
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常委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为了将《中共贵州省委常委会对照检查材料》所提出的努力方向和措施具体化,落实责任,抓好整改,接受监督,收到实效,现提出如下整改落实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树立强烈的担当精神,坚持聚焦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和整治“四风”问题,保持共产党人的精神境界。深入实践“三实三同”总载体,着力在科学发展、解放思想、敢于担当、服务人民、选人用人上狠下功夫,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做认真学习实践、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做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的表率,做敢于担当、科学发展的表率,做发扬民主、增进团结的表率,做从严治党、清正廉洁的表率。
(二)整改目标
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对自身查摆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每个问题,逐项细化整改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任务书、时间表,更加注重增强整改落实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一个一个加以整改,使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三)整改原则
1.坚持着眼长远,锲而不舍整改。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进一步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抓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进一步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引导广大干部真抓实干。
2.坚持突出重点,深化专项整治。注重做到“准”、“狠”、“韧”,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庸懒慢浮贪”等问题,狠刹歪风邪气,尽快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效果。
3.坚持开门整改,接受群众监督。把整改落实、解决问题、建章立制的情况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不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整改内容向社会公布,整改过程让群众监督,整改效果让群众评判,真正做到改一件成一件,让群众满意。
4.坚持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制度创新,以制度机制固化作风建设成果,严格约束力、增强执行力,切实把制度的笼子扎得紧一些、密一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顶风违纪的问题,堵塞滋生不正之风的漏洞,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5.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协调分工。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示范,带领班子成员扎扎实实抓整改,带头解决问题、带头整改落实、带头推动工作。班子成员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整改的任务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理论武装,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1.深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健全《省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季度学习一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读书会。在召开全省领导干部大会进行安排部署的基础上,在省委党校举办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训班,对省管干部和县(市、区)党政正职进行集中轮训,由省委书记、省长等领导和专家作专题报告;采取分级分层方式,对各级干部进行轮训,组织不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把握中央精神,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责任领导:赵克志、李军、孙永春;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完成时限:2013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方案及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督促和引导全省党员干部做到:严禁发表同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严禁散布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意见;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禁对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严禁阳奉阴违,对党组织说假话;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制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购买、传看不符合中央精神的政治性刊物、音像制品;严禁支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禁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参与任何封建迷信活动。(责任领导:赵克志、陈敏尔、宋璇涛、孙永春;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完成时限:2013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措施;长期贯彻落实)
3.深入解放思想。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十破十立”大讨论,组织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破除信心不足、墨守成规等思想,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把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加强对干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同心同苦的教育实践锻炼,大力弘扬“不怕困难、艰苦奋斗、攻坚克难、永不退缩”的贵州精神和“开放创新、团结奋进”的贵州时代精神,进一步点燃各族干部群众奋力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激情和信心。深入开展理论研究,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等单位要紧密联系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强化作风建设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围绕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撰写刊发理论文章,做好统一思想、释疑解惑、凝聚人心的工作。(责任领导:李军、廖国勋;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政研室、省社科院、省社科联;完成时限:2013年12月底前形成宣传声势;长期贯彻落实)
4.开展好“讲访帮促”。把“讲访帮促”形成制度长期坚持。近期,省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和联系点,组织省委宣讲团,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宣传宣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宣讲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帮助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责任领导:赵克志、李军、廖国勋;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讲师团;完成时限:2014年3月底前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
(二)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省级领导干部带头蹲点驻村,带头深入基层,到困难乡镇、社区、企业和问题最多、情况最复杂的地方调查研究。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其中:到基层蹲点驻村时,与群众同吃同住时间不少于3天,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发展困难县)、定点扶贫乡镇调研不少于4次,到挂帮单位调研不少于2次。调研做到轻车简从、不作事先安排、不搞层层陪同,到农村调研一律在乡镇食堂或农户家就餐。每年撰写1篇高质量调研报告和2篇学习心得或民情日记。下基层调研之前,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报告,所在部门分别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备案,避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地区、一条线路、一个点上调研。(责任领导:赵克志、陈敏尔、李军、廖国勋;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委政研室;完成时限:2013年12月底前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6.深化作风专项整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十项规定等制度纪律,严格按照中央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全面开展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整治“庸懒慢浮贪”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七项专项整治。按照省委召开的省直机关作风教育整顿大会的要求和部署,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效能提升、投诉举报查处、明察暗访、新闻栏目曝光、机关作风评议、作风问责等“九项行动”,突出省直机关厅级领导干部、处长这个重点,着力去“庸”求“进”、去“懒”求“勤”、去“慢”求“快”、去“浮”求“实”、去“贪”求“廉”。(责任领导:李军、谌贻琴、宋璇涛、孙永春、廖国勋;牵头单位: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省直机关作风整顿办公室;责任单位:省纪委〈监察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直机关工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各单位;完成时限:2013年12月底前完善相关方案及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7.推进“三减”工作和“三个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减政、减负、减支”,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政务平台建设。2013年底前行政许可项目减少到300项以内,非行政许可项目减少到30项以内,3年内实现与周边省份相比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目标。2014年上半年建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投入使用,尽快建成省级网上办事大厅,2013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100%上网,网上审批事项不少于20%。(责任领导:陈敏尔、谌贻琴、宋璇涛;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纪委〈监察厅〉、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省直各单位;完成时限:2014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长期贯彻落实)
8.大力推进精文简会。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规定》,切实改进会风文风。省委、省政府对召开的会议实行计划管理。省委全会一般每年召开1—2次。省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次。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会议一般一年不超过1次。各类会议只通知有明确工作任务和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参加,其他单位一律不陪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省委、省政府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500人,涉及某一方面的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200人,省委、省政府各类专题会议一般不超过50人。没有审议事项、座谈交流、集中讨论内容的不涉密全省性会议,原则上以电视电话会议或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不重复发文、不超规格发文、不多头报文,减少联合发文,减少各类简报,各部门报送省委、省政府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严格办会经费控制。改进对省级领导的新闻报道。(责任领导:李军、谌贻琴、廖国勋;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省财政厅、省直各单位,省广播电视台、贵州日报社;完成时限:2013年12月底前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9.规范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严格落实《关于贵州省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5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修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审批。领导干部原则上只能使用一处办公用房,不得超面积或者多处占用办公用房,有两处以上办公用房的,要立即主动腾退。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在调离时或者办理退休手续后一律由原单位及时收回。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一律不得搞豪华装修,不得配置高档办公用具以及与办公无关的设施设备。(责任领导:谌贻琴、宋璇涛、廖国勋;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纪委〈监察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省直各单位;完成时限:2013年12月底前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10.厉行勤俭节约。认真制定《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实施细则》,对全省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差旅费、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资源节约作出全面规范。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现有举办的节庆、论坛、展会活动数量要压缩三分之一以上。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批准开展的节庆、论坛、展会、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庆典,以及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的招商引资项目、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等开工仪式外,今后原则上不再批准各级党政机关新举办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责任领导:谌贻琴、宋璇涛、廖国勋;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纪委〈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民委、省文化厅、省直各单位;完成时限:2014年1月底前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11.深入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的意见》,召开全省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大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提升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效能和加强网络政民互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等制度。坚持省委常委和省直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到省群众工作中心接待来访群众,推动市县建立健全群众工作委员会和群众工作中心,建立健全部门、地方主要负责同志到群众工作中心接访制度。办好“书记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台”。省委常委、副省长每年在“百日攻坚战”等信访维稳专项行动中包案督访信访案件不少于10件,平时工作中包案督访信访案件不少于5件。(责任领导:李军、谌贻琴、廖国勋、秦如培;牵头单位:省委群众工作委员会、省委政法委;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直有关单位、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完成时限:2014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体制机制建设工作;2014年底前完成相关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长期贯彻落实)
(三)切实把握发展第一要务,大力推进提速转型
12.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强对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推动“四化同步”发展等重大决策的研究,加强分类指导,防止出现偏差。修改完善以县为单位开展同步小康创建、园区建设、年度考核、市县经济发展综合测评等考核办法,注重因地制宜,实行差异化考核,防止和克服急于求成倾向。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切实把中央、省委要求和自身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责任领导:赵克志、陈敏尔、谌贻琴、孙永春、廖国勋;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政研室、省统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直各单位,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完成时限:2014年6月底前修改完善相关制度、方案;长期贯彻落实)
13.深化改革开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召开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制定出台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着重推进国有企业、民营经济、县域经济、资源配置、金融、转变政府职能、城乡统筹、生态文明、涉外经济体制、扶贫开发、教育发展、文化管理、社会治理、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等体制机制创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为科学发展、推动跨越、同步小康提供强劲动力和有力保障。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加快建设,积极争取在遵义、贵安新区等设立综合保税区,加快推进贵安新区内陆开放型经济区建设,深入实施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规划,争取逐步在市州一级设立海关。积极争取设立自由贸易园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周边省份、珠三角、长三角以及优强企业等合作,办好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中国(贵州)国际酒博会等。(责任领导:赵克志、陈敏尔、李军、谌贻琴、秦如培、廖国勋、陈刚;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委政研室、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直各单位,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完成时限:2014年6月底前建立完善相关方案、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14.扎实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扎实抓好以产业结构转型为重点的结构优化升级,着力构建符合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的特色产业体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具有山区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体系、面向基层面向民生的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体系、助推科学发展的动力支撑体系、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体系等“六大体系”,落实提高工业经济、城镇人口、民营经济和县域经济“四个比重”五年行动计划。重点打造“5个100工程”、贵安新区等发展平台。加快以交通、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公路、铁路、水运建设“三年会战”和水利建设“三大会战”。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三年攻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制定建设规划,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责任领导:陈敏尔、李军、谌贻琴、秦如培;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委政研室、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旅游局、省工商联,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完成时限:2014年6月底前完善相关方案、规划;长期贯彻落实)
15.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围绕建设全国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目标任务,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等,实施好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深入推进扶贫攻坚“三个十工程”,加大扶贫攻坚改革创新推进力度,加快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和监管绩效考核工作,切实做好2014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工作,完成扶贫生态移民搬迁15万人。2016年底,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500万人以内,30个重点县、500个贫困乡镇实现减贫“摘帽”。(责任领导:李军、谌贻琴;牵头单位:省扶贫办;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上述农村贫困人口减少目标)
16.扎实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批示精神。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着力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推进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深入开展信访维稳“百日攻坚战”,全面推广“温馨家园·新型社区”贵阳经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铜仁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余庆经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等社会治理的成功经验,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责任领导:李军、秦如培;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群众工作中心、省信访局、省民政厅,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完成时限: 2014年3月底前深入总结社会管理经验,启动新一轮信访维稳攻坚战;长期贯彻落实)
17.扎实办好民生实事。深入实施好“十大民生工程”。扎实推进以县为单位的同步小康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教育“9+3”计划,在农村深入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实施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讯、小康电、小康寨等“六大行动计划”。重点办好为老年人看病优先开辟绿色通道、开展新一轮农村危房改造、全面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等“十件民生实事”。(责任领导:陈敏尔、谌贻琴、秦如培;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完成时限:2013年12月底前完善相关方案、规划;2015年12月底实现目标任务)
(四)健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省委领导核心作用
18.更好发挥省委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支持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创造性开展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务虚会,每半年听取一次经济工作意见。以更高的标准加强省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坚持省委常委会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例会制度,进一步落实省领导牵头分管重大项目负责制。(责任领导:赵克志、陈敏尔;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责任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完成时限:2014年3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19.扎实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加强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对重大问题决策前的调研论证和决策后的评估。坚持“重大问题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及解决人民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先协商后决策,对重要人事安排先协商后决定,制定关系地方全局的重要政策、法规先协商后通过”的“三在前、三在先”原则。做到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都要事先征求群众的意见。(责任领导:赵克志、陈敏尔、李军、谌贻琴、刘晓凯、廖国勋;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统战部、省政府法制办;完成时限:2014年3月底前建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五)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20.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认真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管好阵地、管好导向、管好队伍。强化建立常态化的联系、会商工作机制,建立重大宣传战役协调联动机制,重大舆情联动处置机制,着力构建大宣传格局。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继续举办“甲秀视线讲坛”、“黔灵百姓讲坛”,组织编写好《贵州发展解读》系列理论读物,制作拍摄反映重大题材的电视理论专题片,开展“走基层”宣讲活动,构筑自觉自信自强、创先创新创优的“精神高地”。加强对外宣传,继续搞好“多彩贵州踏春行”等外宣品牌活动,扩大“走遍大地神州,醉美多彩贵州”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全面展示“多彩贵州、生态贵州、奋进贵州、希望贵州”的崭新形象。进一步完善先进典型培育和宣传推广机制,深入挖掘各行各业、各领域先进典型,集中加大对余留芬、郑传楼等一批先进典型和基层一线的宣传。加强和改进互联网宣传管理工作。(责任领导:李军;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完成时限:2014年3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方案及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21.把好选人用人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配强发展型班子,选好发展型干部。发挥好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考取人、以资历取人。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和本地干部培养力度,加强和改进后备干部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使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继续加大干部交流工作力度,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建立经常性、多角度了解班子和干部工作的机制,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责任领导:赵克志、孙永春;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14年3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2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紧扣建设中国人才创业首选地目标,加大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引进的支持力度,重点引进和培养建设一批创新团队。加快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从今年开始,每年选派5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省外培训一年;继续实施好“四个一”人才工程,认真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力争三年内引进和培养100名高层次领军人才,1000名创新创业人才,10000名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完善人才工作考核评价、人才资源统计监测、高层次人才评价选拔和管理服务等机制,健全鼓励人才实现柔性流动的政策措施。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责任领导:谌贻琴、孙永春;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农委,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完成时限:2014年3月底前完善出台相关配套实施办法;长期贯彻落实)
2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大力实施“领头雁工程”,培养造就一批致富带头人。建立从优秀大学生村官、驻村干部中选拔县、乡(镇)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制度。组织开展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优秀乡镇党委书记等评选表彰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工作经费等保障。扎实推进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建扶贫、党员创业带富、结对帮扶、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站、点)等有形化服务机制。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及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经济园区等领域党建工作。(责任领导:李军、孙永春;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市〈自治州〉党委、贵安新区党工委;完成时限:2014年2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方案及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24.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我省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的改革和完善。研究制定我省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小金库”和党员干部收受“红包”、教育和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等专项治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出让、环境保护、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案件和贪污、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医疗保障经费、涉农补贴、社保基金等专项资金的腐败案件。(责任领导:赵克志、宋璇涛;责任单位:省纪委〈监察厅〉;完成时限:2013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25.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认真落实《贵州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暂行办法》,每年集中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1至2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谈话。加强对全省党员干部执行“十不准”、“十严禁”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信访举报体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快推进省级纪检派驻机构统管工作,完善市县两级纪检派驻机构统管工作,切实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加强和改进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责任领导:赵克志、李军、宋璇涛、孙永春;牵头单位:省纪委〈监察厅〉;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信访局,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规划、方案和制度;长期贯彻落实)
26.加强建章立制。认真制定和落实领导干部调研制度,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公务用车制度,领导干部办公、住房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制度,后备干部制度等“十四项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3〕23号),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认真制定制度建设计划,建立健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梳理现有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制定新的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划出“红线”,标出“雷区”,架起“高压线”,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责任领导:赵克志、陈敏尔、李军、宋璇涛、孙永春、廖国勋;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责任单位:省纪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3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具体措施;长期贯彻执行)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省委书记对省委常委会的整改工作负总责,省委副书记、省委常委和其他有关省领导按照分工分别负责落实有关整改工作。注重上下联动、整体推动,由责任领导统筹协调,对重大整改事项亲自研究部署,抓好贯彻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任务负直接责任。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整改任务,由牵头单位负责综合协调,其他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领导干部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赵克志、陈敏尔、李军、宋璇涛、孙永春、廖国勋;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完成时限:2013年12月底前形成相关方案;长期贯彻落实)
2.强化督促检查,接受监督。省委常委会整改方案在《贵州日报》、《当代贵州》公布,整改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整改落实方案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全面组织实施,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具体负责组织督促检查和日常调度,定期向省委常委会报告整改进展情况。(责任领导:李军、谌贻琴、廖国勋;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完成时限:2013年12月公布方案,2014年12月底前通报整改情况;长期贯彻落实)
3.严格目标考核,狠抓落实。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按照整改任务书明确的时限,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考核考评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内容。(责任领导:宋璇涛、孙永春、廖国勋;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完成时限:2013年12月底前完善相关方案;长期贯彻落实)
4.认真总结经验,宣传典型。认真总结和宣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责任领导:李军、孙永春;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完成时限:2013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相关方案,推介一批典型;长期贯彻落实)
(原标题:中共贵州省委常委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