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不能参加“老乡聚会”?你想多了

27.11.2015  08:29
每个党员首先是普通公民,也都有正常的交往圈

  守纪不意味着刻意清苦,放弃人之常情。纪检部门需要就容易产生模糊认识的细节和规定,尽快明确、系统地给予配套解释。

  现代快报特约评论员 肖余恨

  昨天,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引述中纪委法规室的表态:党员包括领导干部在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并不违反党的纪律。(详见今日快报封15版)

  今 年10月,中共中央出台被民间号称“史上最严”的新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文件。一些解读吸引眼球:比如党员干部 不得炒股,党员不能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党员开车超速会被处分等。一时间,社会上对此议论纷纷。对一些网民容易产生误读的地方,中纪委有关负责 人早在11月3日,就进行了澄清和解读。

  这两个条例,前者是画上线,提倡高标准;后者是画底线,列负面清单,给出行为准则。类似的规 定,以前就有,但因为规定不细、缺乏硬性标准,显得弹性十足,所以效果一般。此次,为了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细节方面下了一些功夫,其中最大的亮 点,就是列出了负面清单:哪些底线党员不能碰。这些底线,就是高压线,谁碰谁就要付出代价。说白了,就是强化党员的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体现纪在法 前、纪严于法的特点。

  但是,新条例虽然公布了全文,却没有官方配套的释义,比如新条例中出现多处“有关规定”,究竟是哪些规定,对条例 如何全面、正确理解,还需要纪检委来做工作。比如,对上述容易产生误读的地方,就需要纪委及时、清晰、明白地解释清楚,以免媒体误读、网络误传、社会误 解、党员误会。这次,中纪委专门再次就社会普遍关注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问题进行澄清,就是要消除误会、明确规则。这里针对的主要是“领导干部”(对 此,中纪委已经有明确界定),其次,是“违反规定”组织、参加没有注册、申报、备案的老乡会、校友会和战友会。

  针对容易误读、误传、误解和误会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边界、解释规则,也是回应社会关切。如果因为个别规定,不考虑可行性和操作性,很可能会伤害党员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对条例整体由开始的困惑不解,到最终可能产生抵触情绪,这反而有违出台新版条例的初衷。

  每 个党员首先是普通公民,也都有正常的交往圈,之所以要管住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就是因为有领导干部借此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但不能因为要管住不合规 柜的“三会”,就因噎废食,将正常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列为禁区,这既不现实,也不可能,更无必要,说严重点,甚至与法律精神相悖。守纪不意味着刻意 清苦,放弃人之常情。这也不是这两个条例的宗旨。

  “想多了”,倒是一种提醒:纪检部门需要就容易产生模糊认识的细节和规定,尽快明确、系统地给予配套解释,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这两个“史上最严”的条例真正发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