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回眸

19.11.2014  13:17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永远在路上

  ——中共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回眸

  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对党内法规制度进行集中清理,必将为不断推进党的制度建设注入新的动力;

  这是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的一次再出发,必将为从严治党、制度治党提供有力保障。

  《中共中央关于再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日前发布,标志着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部完成。

  此次集中清理工作一揽子解决了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提高了党的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也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

  正本清源,启动党内法规集中清理工作

  建党93年来,我们党始终重视党内法规建设,这为党领航中国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一个又一个胜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然而,由于缺乏清理机制,当前党内法规建设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中央党校党史部教授谢春涛表示,随着社会的进步,党内的规矩和制度也需要进行调整。

  一个政党内部规章制度的完备程度,是其发展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到了新高度,明确要求作为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2012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6月,中央批准印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意见》,启动了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

  据中央办公厅法规局负责人介绍,此次集中清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清理的是1978年至2012年6月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阶段清理的是新中国成立至1977年前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肖立辉认为,摸清家底,对现存的党内法规制度做一次彻底清查整改,有利于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提高我们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固本强基,为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奠定基础

  “这次清理工作时间跨度大、涉及主体多、覆盖范围广、文件数量多,任务繁重。”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任铁缨说,仅第一阶段清理工作算下来平均一天就要清理2件。

  这次集中清理工作由中央办公厅牵头组织实施,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等50多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共同参与,前后历时两年。

  经过对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出台的2.3万多件中央文件进行全面筛查,梳理出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178件。清理工作共废止322件,宣布失效369件,共占58.7%;继续有效的487件,其中42件需适时进行修改。

  “长期以来,一些党内制度规定在实践中流于形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制度本身不科学。”任铁缨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确保出台的党内法规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并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有关专家表示,集中清理工作为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与时俱进,不断增强党内法规制度生命力

  93年的砥砺前行,中国共产党历经考验,已经成为拥有8600多万名党员、430多万个基层组织的政党。“家大业大”,管好不易。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尤为重要。

  “当前党内法规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重制定、轻执行问题,产生‘破窗效应’。”肖立辉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胡建淼认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既要实现有规可依,更要保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

  中央办公厅法规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在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的基础上,继续研究制定一批基础主干性党内法规,整合形成一批综合性党内法规,抓紧制定一批实践亟须的党内法规,及时修订一批不适应现实需要的党内法规,有效解决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缺失、“碎片化”、“老化”等问题。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一个不断向前推进的过程。”任铁缨说,集中清理之后,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吸纳这些年党建创新的成果,党内法规制度将更加具有生命力,将为党的制度建设和依法治国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