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再收罚单 IPO保荐项目未能勤勉尽责

25.11.2013  12:52
核心提示: 816事件对于光大证券,似乎只是麻烦的开始。刚刚缴纳了5.23亿元的巨额罚款,光大证券因天丰节能IPO造假事件再收罚单。 11月22    8·16事件对于光大证券,似乎只是麻烦的开始。刚刚缴纳了5.23亿元的巨额罚款,光大证券因天丰节能IPO造假事件再收罚单。

11月22日晚间,光大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公司在核查天丰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材料以及财务自查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导致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财务自查核查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决定:一、对光大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215万元,并处以430万元罚款;二、对涉案的保荐代表人李瑞瑜、水润东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能勤勉尽责” 处罚加重

天丰节能于2012年4月12日向证监会报送IPO申请文件,加入IPO排队大军。今年4月上旬,IPO财务专项检查工作进入抽查后的现场核查阶段,天丰节能正是在第一阶段被选入核查名单的30家拟上市公司之一。

4月18日,证监会派出的财务专项检查小组对天丰节能进行初步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涉嫌虚增收入、虚增资产、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关联交易未入账、报送IPO文件及财务自查报告中虚假记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而天丰节能所聘三家中介机构—光大证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亦在6月14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原因都是未能勤勉尽责。光大证券不仅在辅导上市阶段存在疏忽,财务自查阶段的工作也失误频频,业内普遍认为其受到这一处罚并不意外。而相关中介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目前还未公布处罚结果。

公告同时称,对该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措施,公司及相关人员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证监会复核成立的,将予以采纳。

证监会自去年以来加大了对IPO中未能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的处罚力度,而今年对IPO在审企业的财务核查也是强度空前。10月18日,证监会公布了被卷入万福生科造假上市的平安证券的处罚结果,由于未能勤勉履责,平安证券被处暂停保荐业务许可3个月,罚金7665万元;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以罚款;签字保代市场禁入。且平安证券的申辩意见也被证监会驳回。

光大证券祸不单行

自营业务酿出“8·16乌龙指”巨祸,除了5.23亿元的巨额罚单,光大证券四名内幕交易相关责任人员被处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期货市场禁入。与之相比,眼下投行部门收到的这张430万元的罚单似乎“尚可接受”。然而一张张罚单送出之际,光大证券一项募资计划也宣告“流产”。

11月16日,光大证券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称光大证券自取得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之后,未能在6个月的有效期内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批复已自动失效。

当前融资融券、约定购回等资本中介业务发展迅速,成为券商利润的主要发力点,其资金需求也越发饥渴。本次定向增发无果而终,可能对光大证券创新业务布局造成影响。

中信建投研究员魏涛认为,证券业创新后,净资本实力强的证券公司在类贷款业务上具有资金优势,未来在做市商交易等业务上也将领先,因此净资本规模、资金实力成为影响证券公司发展的关键因素。

有观点认为,光大证券定增失败,与8·16事件后续民事赔偿压力“脱不开干系”,由于机构投资者看淡公司前景,事故频发致不确定性增强,本轮定向增发最终无果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