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乌龙指索赔立案 首例散户因内幕交易告券商

03.12.2013  12:05
核心提示:昨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包巨芬诉光大证券(601788)内幕交易责任纠纷一案。 随着证监会针对816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   昨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包巨芬诉光大证券(601788)内幕交易责任纠纷一案。

随着证监会针对“8·16”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处罚出炉,因光大证券内幕交易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所提起的民事索赔也拉开大幕。据了解,首位起诉散户索赔9341.87元,开庭时间待定。这是全国首例散户因券商内幕交易起诉券商的案件。目前仅济南就已有十余位股民向律师提交材料,欲向光大证券索赔。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称,昨日刚向法院提交了八个起诉案,索赔标的约120余万元。

光大证券8月16日下午将所持股票转换为180ETF和50ETF并卖出的行为和卖出股指期货空头合约IF1309、IF1312共计6240张的行为,被认定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徐浩明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光大证券11月1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当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决定没收光大证券ETF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307.08万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没收光大证券股指期货内幕交易违法所得7414.35万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上述两项罚没款共计5.23亿元。

证监会对光大证券ETF内幕交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浩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光大证券股指期货内幕交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浩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上述两项罚款每人合计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