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10月1日起率先在全市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

30.09.2014  20:52

    新华网四川频道9月30日电(许凤婷)9月30日,紧随成都市推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五大新政”,成都高新区宣布将于10月1日起,在全市率先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

    根据近日出台的《成都高新区推进“先照后证”改革试点方案》,成都高新区将对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出版、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117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不再实行先许可(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对外商投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13项事项保留前置审批。

     “实行‘先照后证’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提升市场准入效率,彰显了成都高新区营商环境的自由度和包容性、开放性。”成都市高新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减少了工商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对市场主体的后续监管将得到强化。

    根据“先照后证”登记制度,申请人向成都市高新工商局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经营项目(指无需取得行政许可即可从事经营的项目);对从事许可经营项目(指需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的项目)的,高新工商局将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标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或“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市场主体需向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相应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方可从事经营。

    按照“谁负责审批、谁负责监管”的基本原则,成都高新区将实现审批与监管相统一、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理顺分工,确保责任到位,实现监管效能的整体提升。结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等制度,明确市场主体责任,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形成社会共治局面,构建市场监管新格局。

    成都市高新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将使创业投资更便利,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同时,使市场监管回归“谁负责审批、谁负责监管”的原则,明确监管分工,有助于实现专业监管、高效监管。

    据悉,为推进上述改革工作,成都高新区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先照后证”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监督指导。同时,将“先照后证”工作纳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大力推动各项改革工作有效开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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