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充实我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04.08.2015  19:31

普格县级各部门: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规范评审专家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提高我县对政府采购项目技术参数的论证、评标、验收等工作专业性、准确性,促使政府采购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面向全县再次选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一步充实我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通知内容如下:

一、本次选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范围重点

结合我县目前招投标的实际工作和需要,本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选聘重点放在工程类(设计、造价、维修)、设备类(实验室设备、医疗专业设备等)、计算机类(软件、系统维修、平台建设)、法律类(制度政策、法规研究)。

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六)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达不到第二条第二项要求,但在第一条要求的相关重点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相关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也可以申请成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三、  推荐程序

本次充实专家库的方式采用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由申请专家填写《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财政局综合股,如无职称证书,可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理由及专业特长的证明。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上报专家候选人员名单和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9日。财政局综合股对申报专家进行资格审核后,对具备资格的专家近期将组织相关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综合股       龙贤珍      联系电话:4775337

 

 

普格县财政局

201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