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节约30元车费 江油男子醉酒驾车遭拘役

29.07.2014  11:53
      四川在线-绵阳频道讯 (梁斌 记者付江)7月25日,四川江油市法院院审理了一起醉酒驾车案件,醉驾司机廖磊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今年3月2日晚上,廖磊驾驶一辆福克斯牌轿车到江油城区参加一个朋友的晚宴。因为他跟这位朋友关系很铁,所以喝了很多酒,到晚上九点多晚宴结束时,廖磊已经有了明显醉意。朋友为了他的安全起见,就给他招了辆出租车。廖磊一问价格,到青莲单边就要30元,如果打的回去的话,明天还得回来开车,不仅给了钱还耽误时间。于是,廖磊对朋友说:“我还是开车回去,你别小瞧我的车技。”见朋友还在啰嗦,廖磊又说,“这样吧,如果我能在这狭窄的空间把车倒出来,不碰到两边的车,就说明我没醉,你就让我开车回去;如果碰到了两边的车子,哪怕轻轻挨一下,我承认我醉了,如何?

  朋友知道廖磊的车技好,听他如此一说,也就同意了。廖磊果然身手不凡,左一下,右一下,就把车子倒出来了。之后他朝朋友招招手,把车开走了。

  可开了一会儿,夜风一吹,酒意往上翻,头就更晕了。怎么办,如果返回去,徒惹笑话。于是,廖磊暗自下决心,“就是磨,我也要慢慢磨到青莲镇去!”。

  开到河西大桥附近时,一辆慢腾腾的摇头晃脑的小轿车引起了值勤交警的注意,交警立即示意该车停下。上前打开车门,便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交警当场拿出酒精测量仪叫他吹,测得廖磊血液中的乙醇深度为279毫克/100毫升。

  江油法院审理认为,廖磊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