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规定出租车若收1元燃油费最高被罚1000元

18.10.2014  16:33

  人民网南昌10月18日电(时雨)从2011年5月1日开始执行的南昌的士燃油附加费自本月17日起取消了,因为成品油降价了!18日,本网从南昌市客运管理处获悉,从即日起,若发现有出租车再收取1元钱燃油附加费,可拨打0791-86506001举报,一经查实,涉事出租车将被处以200元-1000元的处罚。

  据了解,从2011年5月1日起,南昌市的出租车实施燃油附加联动机制,当93#汽油价格在7.06-8.25元/升之间时,南昌城市出租车向每趟乘客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当93#汽油价格在7.05元/升以下时,取消燃油附加收费;当93#汽油价格为8.26-9.55元/升之间时,向每趟乘客加收2元燃油附加费;当93#汽油价格在9.56元/升以上时,向每趟乘客加收3元燃油附加费。

  17日24时,成品油迎来“六连降”,93#汽油零售价为6.94 元/升,因此按照联动机制规定,出租车1元燃油附加费取消。

  “客管处已经向南昌市各出租车企业下发了相关通知,各企业也将尽快通知所属的各出租车车主。”南昌市客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乘客乘坐出租车时被要求收取燃油附加费,可保留发票向客管处进行举报。

文章关键词: 南昌出租车燃油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