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前夕 廉政短信早提醒

31.12.2013  22:49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陈松) 元旦将至,祝广大党员干部新年快乐。温馨提醒: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2013年12月31日,我省干部党员手机上纷纷收到这样一条短信,这是省纪委监察厅发布的廉政短信。从2014年元旦起,我省将在元旦、春节、清明节等所有法定重大节假日发布廉政短信,在给党员干部送去节日祝福的同时,开展廉洁从政教育。

据了解,廉政短信提醒对象覆盖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在职党员、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乡镇(街道)及基层站所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需要提醒的人员。短信内容包括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有关要求,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内容。省农业厅中层干部丁明忠说,短信中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内容具体详实、针对性强,对干部能起到早打招呼、提前预防,以确保“廉洁过节、文明过节、健康过节”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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