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渠县 2022 年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 燃禁放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11.02.2022  16:41

  

渠县 2022 年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原则,压实职能部门和属地责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无死角,广大干部群众对相关管控规定应知尽知,自觉遵守、积极支持、主动配合。

  二、工作安排

  (一)新闻宣传

  1.县融媒体中心所属媒体平台及相关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要第一时间发布(转发)市、县相关命令、公告、倡议,并结合实际做好禁燃禁放工作动态宣传报道,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

  2.县融媒体中心对集中收缴行动、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典型案例等进行大力宣传报道,对群众进行警示教育。

  3.县广播电视台要滚动播放相关宣传标语。

  4.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要积极对接四川日报、达州日报、达州电视台等省、市级主流媒体,对全县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宣传。

  (二)社会宣传

  1.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窗口行业单位、旅游景点、商场、超市,居民小区、聚居点等重要区域和场所要利用各类电子显示屏滚动刊播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2.在城区广场、主要交通要道等重要点位,利用大型户外宣传阵地发布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3.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单位工作群,各地要组织相关人员在小区业主群、村组老乡群等网络社群宣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

  4.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森林防火宣传等,利用公示栏、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禁燃禁放区内的乡镇、街道要运用宣传车巡游和乡村“大喇叭”等方式,播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5.县交运局要充分利用出租车顶灯,在元宵节前 3 天开始滚动播放禁燃禁放标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深入动员。县级相关部门和禁燃禁放区域内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通过宣传教育,深入引导和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积极支持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二)形式多样,做到全面覆盖。宣传工作要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进小区、进楼栋、进家庭,做到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信息、街面有活动、小区有标语,特别是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把道理讲透、把后果讲明,打好“预防针”、下好“先手棋”,切实做到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曝光案例,形成震慑作用。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并当好禁燃禁放宣传员,县级媒体要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形成震慑。

  (四)加强监测,妥善处置舆情。县网络舆情中心要加强网络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相关网络舆情,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发现相关网络舆情后要第一时间报告,防止舆情扩散,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营造良好网络氛围。

  附件: 渠县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参考)


  附件

   渠县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参考)

  1.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争做文明市民 共建幸福家园

  2.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减少环境污染

  3.空气质量 人人有责 从我做起 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4.遵守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规定 共建文明城市

  5.遵守禁燃禁放规定 欢度新春佳节

  6.遵守禁燃禁放规定 预防火灾事故

  7.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 文明欢度新春佳节

  8.管控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9.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你我共参与

  10.文明城市新风尚 烟花爆竹禁燃放

  11.不燃放烟花爆竹 让年味更清新

  12.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倡导文明环保新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