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因家庭琐事诉离婚 父母替儿媳向法官求情

30.12.2013  15:55

刘某到法院起诉要求和妻子离婚,其父母带着亲友找法官求情,要求判决儿子离不成婚。近日,密云法院溪翁庄法庭判决驳回了刘某的离婚诉求。

刘某诉称,他在2000年与王女士结婚,婚后感情一般,生育一子。现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故起诉要求与王女士离婚。

审理中,王女士辩称其与刘某结婚后感情较好,她上照顾公婆,下教育子女,尽到了媳妇应尽的责任。她认为丈夫起诉离婚是因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不同意离婚。

庭审结束后,刘某的父母带着四名亲友将承办法官围住,“求求法官了,千万别让我儿子和儿媳离婚,我们全家谢谢您了。”两位古稀老人说,儿子、儿媳婚后感情特别好,尤其是儿媳对老两口照顾得特别周到,教育孙子也特别尽心,儿子起诉离婚是因他本身存在过错,他们特地带上亲戚来替儿媳求情。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和王女士感情并未破裂,判决驳回了刘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