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肉”风波背后许多疑问需要解决

13.07.2015  10:52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有关方面应该及时让公众了解权威、准确的信息,以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问题肉品能走私进来,流向餐桌,说明有关监管者还没有尽到责任,那么就应该追责,但从通告中却看不到问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12日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关于打击走私冷冻肉品维护食品安全的通告》,通告称,在今年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中,有的查获时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对所有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海关均依法予以销毁。(7月12日中国经济网)

僵尸肉”风波可谓是一波三折。先是新华社记者关于“僵尸肉”的报道引发广泛关注,接着是“食品安全资深记者”关于“假新闻”的文章让剧情出现“神反转”,如今,新华社记者又做出针对性回应。面对这种跌宕起伏的“剧情”,有关部门及时发布官方通告,殊为必要。

需要指出的是,即使官方通告已经发布,也未必能终止这场争议,因为还有很多疑问待解。首先,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究竟过期多久,还存在疑问。在新华社报道中,指出有的“肉龄”竟然长达三四十年。然而,这次官方通报的表述是“有的查获时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似乎是最长过期时间。有关地方海关几天前也对媒体表示,“查处的走私冻品当中,根本没有过期那么久的肉。确实存在过期的,但过期的时间都是很短的。那个太夸张了。”究竟是报道存在“夸张”,还是有关方面不想承认问题肉品过期太久,就现在来看,显然还需要更有说服力的证据。

其次,为何不及时主动详细通报相关信息?如果查获走私冷冻肉品之后,在第一时间主动详细公布这些问题食品过期时间等问题,显然不会有“剧情”反转的一幕,否认“僵尸肉”或者改变过期时间,也没有机会。可以说,这场风波主要还是相关信息公开不权威、不详细、不及时造成的。

毫无疑问,这场风波不仅混淆视听,让公众一度分不清楚各种报道孰真孰假,也造成了媒体资源严重浪费。有关方面应该对此进行反思,防止类似风波重现。按理说,食品安全是大事情——“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有关方面应该及时让公众了解权威、准确的信息,以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其三,查获走私冷冻肉品固然可喜,但问题肉流入境内谁该为此承担责任?从通告来看,打击冷冻肉品走私专项行动,打掉了多个走私团伙,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保障了食品安全。但是,问题肉品能走私进来,流向餐桌,说明有关监管者还没有尽到责任,那么就应该追责,但从通告中却看不到问责。

也就是说,“僵尸肉”风波,这一通告未必能打消人们心中的疑问;对于问题肉的处置,也不能销毁了之,还应该严厉问责。至于“食品安全资深记者”与新华社记者之间的纠葛,下一步如何演绎,还有待于观察。其实,有关“僵尸肉”,还有很多新闻可以“”,比如《剧情逆转的时候到了:“僵尸肉”报道是假新闻!》一文的出现有没有内幕,与冷冻食品行业有没有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