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

01.08.2022  17:54
  凉山州,把每年彝族“火把节”当月定为“民族团结宣传月”,设立大型永久性宣传牌500余块,制作宣传展板5000余个,发放宣传单40万份、宣传手册20万册,编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系列读本15万册……   针对党员、群众、僧尼、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思想实际分类施教,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做好滴灌教育,甘孜州开展“民族团结微视频微电影”展播、民族团结进步歌曲传唱等活动……   阿坝州创作的民族史诗音乐剧《辫子魂》,以高亢的爱国主义情怀,再现了鸦片战争时期藏羌屯军5000里奔袭宁波抗击英帝国主义,谱写了中华儿女保家卫国、共御外辱的壮美诗篇……   7月12日,30余名青少年走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吉福社区,近距离感受民族团结的独特魅力。这是一个多民族共居社区,少数民族人口占10%以上,社区以打造“蓉城一家亲.吉祥幸福家”为目标,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社区发展治理紧密结合,使各族群众真正融入社区,参与社区事务,共建共享和谐美好家园……   这些,都是四川省民族团结融合的一个剪影。作为多民族省份,四川生活着汉、彝、藏、羌等15个世居民族,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第二大藏族聚居区和唯一的羌族聚居区。少数民族人口为568.8万,约占全省人口的6.8%。在浩浩荡荡的历史长河中,全省各族人民休戚与共、风雨同舟,为巴蜀大地发展进步战天斗地、披荆斩棘,镌刻了不朽的奋斗丰碑。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四川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断完善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法治体系,广泛营造了加强民族团结人人有责、共享繁荣稳定人人受益的社会氛围,有力巩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了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2022年7月26日 ,《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提请审议。   顺势而为   顺时而立     2021年8月27日至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团结奋斗。   四川是民族工作大省,56个民族成份齐全,完善民族事务法制体系,对加强新时代四川民族工作、提高四川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截止到2022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共审查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125件(现行有效104件)。全省上下用法治思维塑造民族团结社会风尚,有效发挥了立法在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省级层面的民族团结立法,千呼万唤,蓄势待发。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省级层面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纳入了五年立法规划,并连续3年开展了立法调研。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民族工作,是把立法与中央和省委关于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紧密结合起来的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我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延政说。   彰显特色 让民族团结之花盛开在天府之国     “从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去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之后,省级层面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四川是第一家。这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大举措。”在7月26日下午的分组审议上,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明介绍道:“条例草案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板块来体现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需要依法规范的内容,突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政治站位高,可操作性强,新颖体例也令人耳目一新。”   《条例(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部署,系统总结四川民族工作经验,因地制宜,彰显了立法的四川特色。   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各民族公民牢固树立共同体理念”“建立健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构建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村)环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全面使用国家统编三科教材”等内容全面写入法规草案;加入了“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国家法治统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和干涉”等原则,以及“学龄前儿童教育中全面使用普通话,落实配套保障措施”“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收受高额彩礼;“营造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社会氛围,构建共居、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环境”“对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乡所在县(区)采取差别化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支持民族自治地方跨区域产业园区建设”……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相信这部条例的出台,将为加强我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建设美丽四川,共同创造美好生活,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局,提供坚实的保障,插上法治的翅膀,促进我省民族工作在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四川发展的新篇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