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偷拍获刑者举报书记受贿 涉及多单位负责人

26.11.2013  11:06
麻阳县委大门口摄影/本报记者 高淑英

   【本文要点】

  ——三被告偷拍县委书记半年,并出示给县委书记看;县委书记报案后,三被告一审被判刑

  ——判刑的理由之一是“严重干扰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严重后果”,而县委书记之后仍正常工作,三被告认为未造成严重后果,量刑过重

  ——被告之一出示清单,称是偷拍视频中录下的向县委书记送礼的人和礼金礼品,此清单证明县委书记受贿

  ——三被告被判刑后,当地纪委是否介入调查该县委书记?如调查了,调查结果如何?记者无法从任何渠道获知

  ——三被告认为自己偷拍是为反腐,当地人认为他们是为个人目的而采取非法手段

  导读: 湖南麻阳县委书记胡佳武 在办公室内被3名下属“监控”6个多月 ,案发距今已有一年之久。李熠、杨凡、刘阳等3名涉嫌偷拍的政府公职人员一审均获刑1年8个月,后提起上诉。该案目前已移交到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日期未定。

  “视频拍到了什么?”“何以要挟县委书记?”这是案发后舆论不断追问的焦点,但官方至今未有明确回应。被告家属称视频显示胡佳武涉嫌受贿,视频部分内容已以文字材料形式辗转举报至湖南省纪委,北京青年报记者曾就此向湖南省纪委发函核实,未果。

  日前,北青报记者获取一份举报人为“李熠”并摁有手印的文字举报材料,且被告知与之前递交给湖南省纪委的材料内容相同。该材料举报胡佳武收红包和包裹等物品,送礼者至少涉及当地8家单位的9名相关负责人。北青报记者向胡佳武电话求证时,他让记者“问纪委”;而怀化市纪委称,以湖南省纪委的说法为准。

  举报显示送礼者涉及

  当地多单位负责人

  1981年出生的李熠,案发前系麻阳县委督查室工作人员。一审判决书显示,2012年2月上旬的一天晚上,他与同为“80后”的朋友杨凡(案发前系麻阳县法院干部)、刘阳(案发前系麻阳绿溪口派出所所长)聚餐时,提出在县委书记胡佳武的办公室安装偷拍设备,利用偷拍的视频要挟领导以达到提拔的目的,其余两人均同意并分工实施。

  李熠利用自己在县委工作的便利,将县委书记办公室内的饮水机替换为安装有窃听、窃照器材的同类型饮水机,并在自己办公室用电脑接收视频内容,从2012年3月一直“监控”到当年10月份。拍摄到的视频资料被存储在一个500G的移动硬盘中,李熠剪辑后将部分内容拷到MP4上,于当年10月17日下午当面播放给胡佳武。胡随后报警,李熠等三人先后被控制,视频资料被收缴。

  据称,一审期间,法院当庭播放了一段视频,内容是胡佳武正常办公的场面。其他未播放的视频内容引发舆论各种猜测,有消息称视频显示胡佳武涉嫌受贿。

  北青报记者获取的举报材料,据称是李熠根据记忆记录下的视频部分内容。举报材料显示,“从2012年6月端午节至国庆、中秋短短的3个月期间,胡就收取了下列人员的红包和高档礼品”,材料还列举了9个名字,名字后附有单位,涉及民政、安监、农业局、发改局等8个单位,单位职务后面附有送礼内容,以红包居多。

  举报材料还称,“其余送红包和欧米茄高档男女情侣表的人我不认识。据我初步估计,大约在短短的3个月期间胡收受红包达16个之多,高档礼品若干。这些红包胡在送礼的人走后都进行了清点。

  11月23日,北青报记者就收到举报材料的内容致电胡佳武试图求证,未等细说内容,胡便称“这些情况应该去问纪委”,他作为当事人“不好说”,随后挂断电话。

  北青报记者据公开资料及近日实地走访发现,材料列举的9名送礼人及职务中,有5人的名字与其后所附职务相符;另有3个人,以所附单位职务为准,案发前这些职务实际对应的名字,与举报材料上这些职务对应的名字姓氏相同,名字同音或音近;还有一个人,名字实际对应职务与举报材料上所附职务略有出入。

  北青报记者与其中6人通过电话或当面核实,其中2人接通后即挂断电话,其余4人皆否认。

  据称举报材料曾被

  递交到湖南省纪委

  北青报记者获取的这份举报材料,落款日期为“2013年8月4日”,被告家属解释,李熠根据记忆的视频内容整理成文字材料后准备举报,今年8月中旬,内容相同的材料已被举报至湖南省纪委,由于尚未收到回复,在权衡之后将举报材料提供给媒体。

  此前,北青报记者曾就“湖南省纪委是否收到家属举报”、“若收到,有无对所举报内容进行调查”、“若调查,其结果如何”等疑问向湖南省纪委发函求证,湖南省纪委最终以此事需问湖南省委宣传部为由,未作出直接回复。

  不过有消息显示,湖南省纪委已关注此事,但目前有无结论、结论是什么尚不清楚。

  北青报记者获悉,2013年3月份,湖南省纪委曾到看守所提审李熠,并播放偷拍到的视频让李熠指认视频中的送礼人员,此后再无相关消息。

  胡佳武此前接受《瞭望廉政》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自己有问题,不会敢报案,也不可能还坐在这里;案发后,他接受过湖南省纪委的谈话,但谈话结果不便透露。

  今年10月下旬,怀化市委一名工作人员曾告诉北青报记者,湖南省纪委也曾调查过此事,只是尚未有结论。他说,案发后两个月,在市委看到胡佳武时,胡的状态不太好,但后来再遇见胡时感觉其状态还可以,推测“应该没事儿”。

  上述工作人员还告诉北青报记者,胡佳武曾将收受的财物上交给纪委。

  “财物上交纪委”的消息在该举报材料中也有显示,“……于2012年10月17日下午到胡的办公室把MP4打开给胡看了并告诫胡:‘你看着办’,事后我才知道胡采取了下列措施”:其中包括,“胡将上述暴露的受贿款50万元以及财务(记者注:财物)交给了麻阳苗族自治县纪委。在麻阳县纪委胡做了手脚,将交款时间提前在10月17日之前进行登记,目的是自动拒贿……

  11月22日,麻阳县纪委党风办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红包在无法退还的情况下,需要上交到纪委,麻阳县纪委对此有严格的规定;胡佳武书记在麻阳县任职期间上交过红包。”至于胡佳武上交红包的具体数目和时间,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她说,胡佳武是省管干部,也可能上交给省、市级的纪委。

  据《中国青年报》曾经的报道,怀化市纪委党风室负责人胡东风也曾就此问题进行过回应:对于当地党政干部上交红包,每年都会统计造册,名单目录一清二楚。但2012年怀化市上交红包的干部统计表中,并没有麻阳县委书记胡佳武的名字。

  11月25日,北青报记者就此问题及胡东风的上述回应向怀化市纪委求证,其新闻发言人称,胡佳武是省管干部,此事以省纪委的说法为准。

  县委证实县委书记正常工作

  在舆论对视频内容的追问不断时,麻阳当地还有消息称,胡佳武目前很多工作已不再负责,还有传闻称他将调离麻阳县,但上述传闻均未得到湖南官方证实。

  11月22日是周五,北青报记者在工作时间来到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委办公楼,“胡书记”似乎是个敏感话题,接连向几位工作人员打听“胡书记在哪个办公室”,对方都表示不知道或匆忙躲避。麻阳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称“胡书记下乡去了”,但不肯说具体工作地点及内容。县委宣传部一名雷姓部长向北青报记者证实,胡佳武处于正常办公状态。

  胡佳武书记仍正常工作,这也是3名被告在一审判决后提起上诉的理由之一:“窃听、窃照未造成严重后果”。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三被告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采用窃听、窃照的手段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对县级主要领导办公室实施非法窃听、窃照,时间长达6个月之久,严重干扰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严重后果。

  判决未采纳被告及辩护人提出的“本案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犯罪”的意见,并依刑法284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条款,分别判处三人一年八个月的有期徒刑。

  这被家属视为“重判”。“他还是麻阳县委书记,他的级别、工资也没变化,也没有影响到其他人工作,怎么就造成严重后果了呢?”李熠的父亲不解。

  杨凡的母亲分析,三人是被“杀鸡儆猴”,“现在能看出有政府干预,请律师也只是走程序,说得再多也起不了作用,顺其自然吧。”杨凡母亲说,一审结束后他们解聘了律师,目前尚未打算请二审律师。

  家属及辩护律师的质疑不止这些,还包括从立案到一审判决中的其他“细节”。

  刘阳的辩护律师翟勇称,偷拍的视频作为该案最重要的证据,在法庭上仅播放了一小段,他作为律师到法院阅卷,却看不到与视频相关的任何内容。被告家属证实了律师的话,并称李熠在法庭上提及“送礼者”时,被法官以“与本案无关”为由制止。

  “偷拍的人被抓了、被重判了,被偷拍的人有问题却好好的,我们觉得不公平,”有家属如此解释举报动机。

  偷拍目的是“反腐倡廉”?

  与一审判决显示的“为了获得政治待遇”不同,举报材料称,偷拍是为了“反腐倡廉”。

  李熠在举报材料中称,他与胡佳武在同一栋楼办公,平时见面较多。他一次偶然经过胡的办公室处,听到胡对别人说,“你太客气了,好,你的事我心里有数,我有个安排。”当时胡办公室的门没有关紧,李熠顺便看了一眼,看到其办公桌上有一个红包,但没看清送红包者。那是胡佳武调任麻阳县委书记不久后的事,之后他经常看到有人拿着包裹、公文包左顾右盼、东张西望地找胡,李熠猜测是来行贿的。

  李熠称,“为了揭露和制止经济犯罪,避免胡书记像前任吴书记一样因经济犯罪被判重刑,于是就和同学商量买来了录音录像器材,利用我在县委工作的特殊身份,在胡的办公室进行了安装并查实记录胡受贿的大量事实。

  视频拍摄、剪辑完成后,“为了制止胡的贪婪欲望,我于2012年10月17日下午到胡的办公室把MP4打开给胡看了并告诫胡:‘你看着办。’

  和李熠的说法有出入,一审判决书上胡佳武的证言则显示,2012年10月15日晚,李熠打电话给胡佳武,称有个东西要给他看,胡答复工作上的事到办公室去谈,双方没有见面。10月17日上午11点左右,李熠在县委办公楼二楼的值班室用一台白色的可以播放视频的机子播放给他看,播放的是胡在办公室与人往来的视频。李熠还称这是李熠的两个公安朋友要李熠转交给他的,并问胡怎么办。

  胡佳武证言显示,10月18日下午3点多,李熠到胡佳武办公室要求将李熠在公安的两个朋友提拔进党委班子,李熠本人想做胡的生活秘书,并还扬言如果不实现这些想法,就把偷拍的视频公布到网上去传播。胡将与李熠的谈话用录音笔进行了录音。

  尽管李熠上诉时辩称“做胡的生活秘书”等话并非自己所言,但多位麻阳当地人士认为,偷拍者有私心,目的就是为了自己被提拔。上述被举报为“送礼者”中的一位人士告诉北青报记者,案发后三人的行为遭人痛恨,“败坏了我们麻阳的形象,以后谁还敢来这儿工作?”该人士谈及胡佳武时表示,若真有问题不会到现在还在正常工作,敢报案就是有底气。

  据媒体此前消息,李熠到麻阳县委工作多年都没有转成副科,而比他晚进去的人都已被提拔,此状况让他深感前途无望。偷拍的选择与当地“跑官”“要官”的风气之盛有关,麻阳前任县委书记吴才湖曾因贪污巨款获重刑,当时遗留的不正之风未得到遏制,给继任者带来考验。

  麻阳县委宣传部向北青报记者否认当地基层工作人员正常上升通道遇阻,称李熠是职工身份,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公务员序列后,才能参与晋升副科等。

  事件引发如潮评论。有评论认为,偷拍者窃听、窃照及要挟的问题在查实后依法受到惩处,但此过程中暴露出的腐败嫌疑,相关部门也应该在“查实有问题”或“排除有问题”后,回应公众关切。文/本报记者高淑英

  漫画/陈彬

(原标题:偷拍者举报县委书记受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