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健全完善区域医疗中心的通知  川卫办发〔2014〕286号

29.10.2014  18:24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健全完善区域医疗中心的通知

 川卫办发〔2014〕286号

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委(局)直属医疗机构、国家卫生计生委驻川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分级诊疗工作,加快形成合理的就医格局,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川卫办发〔2014〕257号)精神,我委决定在全省卫生系统内建立区域医疗中心,通过区域医疗中心的建立,推动市(州)之间在医疗资源、医疗技术等方面优势互补,充分发挥省部级医疗机构及区域内领头医院在整个分级诊疗过程中的技术引领作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宣传等手段,建立上下联动、对口支援、能力建设、签约服务、利益引导的新机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引导病人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分流,切实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工作思路

根据分级诊疗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委提出了“一二三十”分级诊疗网络体系建设思路,即:

一个标准: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和编制的疾病分级诊疗指南开展分级医疗工作。

二个层次:按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将其分为“一个省级中心和九个区域中心”两个层次。其中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和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等省部级综合、专科医院作为全省第一层次医疗机构,发挥医疗技术引领作用,解决全省第二层次医疗机构无法处理的疑难危重疾病,同时将技术辐射周边省份。将市(州)区域医疗中心划分九个区作为第二层次医疗机构,主要解决所属地区的疑难危急重症,同时将技术辐射周边地区。

三级网络:通过分级医疗工作的推进,逐步建成覆盖省、市、县的三级分级医疗网络。

十大区域医疗中心:采取区域划片的方式,全省共划分为十大区域医疗中心。其中第一层次作为省级中心。第二层次划分为九个区域中心,分别为川东北区域医疗中心、川西北区域医疗中心、川北区域医疗中心、川东区域医疗中心、川南区域医疗中心、川中南区域医疗中心、攀西区域医疗中心、西康区域医疗中心、天府新区区域医疗中心。

三、服务划分

(一)川东北区域医疗中心。

由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作为领头医院,由南充市中心医院、南充市精神卫生中心作为辅佐医院,将医疗技术覆盖南充市,辐射遂宁市、广安市、巴中市。

(二)川西北区域医疗中心。

由绵阳市中心医院作为领头医院,由遂宁市中心医院、绵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阿坝州人民医院作为辅佐医院,将医疗技术覆盖绵阳市,辐射遂宁市、阿坝州。

(三)川北区域医疗中心。

由广元市中心医院作为领头医院,由广元市中医医院、巴中市中心医院作为辅佐医院,将医疗技术覆盖广元市,辐射巴中市及川、陕、甘三省结合部。

(四)川东区域医疗中心。

由达州市中心医院作为领头医院,由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广安市人民医院作为辅佐医院,将医疗技术覆盖达州市,辐射广安市及川、渝、鄂、陕结合部。

(五)川南区域医疗中心。

由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作为领头医院,由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医院、泸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作为辅佐医院,将医疗技术覆盖泸州市,辐射内江市、自贡市及川、滇、黔、渝结合部。

(六)川中南区域医疗中心。

由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领头医院,由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乐山市人民医院作为辅佐医院,将医疗技术覆盖宜宾市,辐射乐山市、凉山州及周边地区。

(七)攀西区域医疗中心。

由攀枝花市中心医院作为领头医院,由攀钢集团总医院、攀枝花市精神卫生中心、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作为辅佐医院,将医疗技术覆盖攀枝花市,辐射凉山州及周边地区。

(八)西康区域医疗中心。

由雅安市人民医院作为领头医院,由眉山市人民医院、眉山市中医医院、甘孜州人民医院作为辅佐医院,将医疗技术覆盖雅安市,辐射眉山市、甘孜州、阿坝州及凉山州。

(九)天府新区区域医疗中心。

由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作为领头医院,由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妇女儿童医院、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作为辅佐医院,将医疗技术覆盖成都市,辐射资阳市、德阳市、眉山市部分区域。

(十)省级中心。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和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四川省中医医院作为领头医院,将医疗技术覆盖全省,辐射周边省份。同时鼓励省级中心争创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

四、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充分认识分级诊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推进分级诊疗的决心,把建立区域医疗中心作为当前分级诊疗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考核评估。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二)完善组织架构。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协调第一层次医疗机构与第二层次领头医疗机构签订区域医疗中心协议,各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第二层次医疗机构与所属地区其他三级医疗机构签订区域医疗中心协议,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同时鼓励各地建立以辖区内大型区域医疗机构为核心,与区域内基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联盟,即建立“医疗联合体”的模式,与第一层次医疗机构和第二层次医疗机构形成全域全系统分级诊疗网络体系。

(三)优化就诊流程。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疾病的发病率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间服务能力的差异以及手术分级等相关规定,在尊重患者自主选择的前提下,按照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有倾向性的引导患者首先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再根据疾病的轻、重、缓、急,鼓励患者首先在“医疗联合体”内双向转诊,再根据地域分布可优先转往第二层次医疗机构,最后再决定是否转往第一层次医疗机构。若患者或患者家属要求,县级公立医院也可直接将病人转往省部级医疗机构。各层级内和层级间医疗机构应建立绿色通道,严格执行双向转诊流程,提高双向转诊的便利性,确保就医过程全程无缝、方便快捷。

(四)提高服务能力。

各市(州)要大力推进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和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提高医疗资源总量。大力推进县级医院专科建设,尤其要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病理、传染、急救、职业病防治和精神卫生,以及近三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几位的病种所在临床专业科室的建设。依托九个区域中心医疗技术力量,通过点面结合,以“帮扶带”的形式,推动整个第二层次内医疗服务能力。依托省级中心医疗技术力量,通过对口支援、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9月9日